关于印发《皖南医学院工作人员招聘实施办法》的 通 知 |
发布人:李鸿显 发布时间:2016-12-16 浏览次数:169 |
校政〔2016〕154号 各处级部门、单位: 《皖南医学院工作人员招聘实施办法》已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皖南医学院 2016年12月15日
皖南医学院工作人员招聘实施办法 为规范我校新进人员的招聘工作,保障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坚持学缘结构合理原则。 3.坚持理论、技能、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考核原则。 4.坚持德才兼备、宁缺毋滥原则。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无违规违纪行为;身体健康,普通话达标。 2.专业、学历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按要求到校报到前必须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 3.原则上博士毕业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本科毕业生28周岁以下。且学历为国民教育序列的普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全日制毕业生。 4.专任教师原则上要求为硕士及以上毕业生,起点学历为国民教育序列的普通高等院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原则上本科和硕士阶段专业一致或相近。 5.竞聘辅导员岗位人员必须是中共党员。 6.个别教师岗位确需招聘本科人员的,须专门报批。并且要求英语通过国家六级(426分及以上)、计算机通过省二级及以上水平考试。 三、招聘工作流程 1.报批计划:各处级部门根据学校部署申报下一年度进人计划。制定进人计划时充分考虑本部门现有师资队伍的年龄、学历、专业及学缘结构等现状,在广泛调研,充分征求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经集体研究制定部门进人计划,并报人事处经学校审批。 2.公开发布招聘信息:人事处将进人计划通过网络等方式统一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3.网上报名:人事处统一接收考生网上报名并对报名信息初步整理。 4.资格审查:人事处负责对报名考生通过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5.现场确认:人事处通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考生参加现场确认,负责考生现场报名、资格确认、认定加分事项等。 6.笔试与加分:笔试由人事处统一组织。博士毕业生不参加笔试。根据岗位要求,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英语和专业综合;辅导员和管理岗位考试科目为:英语和公共基础。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其加分总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数1:2(计划数为2人及以上的岗位)或1:3(计划数为1人的岗位)确定参加面试和技能考核(或公文写作)的人员名单。其中加分办法如下:(1)211高校的毕业生笔试折合后成绩加3分。(2)非英语专业硕士毕业生英语六级426分以上的笔试折合后成绩加1分。(3)报考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硕士研究生起点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的,笔试折合后成绩加2分。(4)报考辅导员岗位的,学生干部(指的是班级的班长、团支部书记;校、院学生会及团总支部长以上的学生干部,且担任职务一年以上者)笔试折合后成绩加0.5分(不累计加分),担任学生干部的人员须持所毕业的院(或系)出具、院(或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学生处或研究生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证明上必须写明担任何种学生干部及担任年限);取得医学学位的毕业生笔试折合后成绩加4分;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省级及以上文体、科技等奖励证书的笔试折合后成绩加0.5分(不累计加分),有此类获奖的人员须持获奖证书原件。(5)已经以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的,笔试折合后成绩加2分,持论文原件(不累计加分)。 7.面试:根据报考岗位,各二级学院组织面试考核组,分别对所属岗位应聘者进行面试,辅导员及行政部门招聘岗位面试由人事处统一组织。面试考核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外单位(部门)专家一般需达到考核组人数的一半以上,并指定面试考核组长,由组长组织实施面试考核。面试按以下程序操作:(1)在面试前对考生进行说明注意事项:考生参加面试时不能透露姓名、籍贯、导师等个人信息;考生到场后不得随意离开,在面试结束前不能和其他人联系。(2)收取考生手机集中放置。(3)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在面试时向考核组专家说明自己的抽签号。(4)面试结束后,去掉一个最低分一个最高分计算平均成绩作为考生此项最终成绩。现场告知考生面试成绩,并返还手机。 8.技能考核:根据报考岗位,各二级学院组织技能考核组,分别对所属岗位应聘者进行技能考核,辅导员及行政部门招聘岗位技能考核由人事处统一组织。技能考核组成员不少于7人,原则上以同行专家为主,其中外单位(部门)专家一般需达到考核组人数的一半以上,并指定技能考核组长,由组长组织实施技能考核。考核组负责对应聘专业技术岗位者进行技能考核。技能考核按以下程序操作:(1)在考核前对考生进行说明注意事项,并由考生抽签决定考核顺序或考核编号。(2)考核组长抽取一份考题对考生考核。(3)考核专家进行独立无讨论打分,去掉一个最低分一个最高分计算平均成绩作为考生此项最终成绩。并现场告知考生面试成绩。 9.体检: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当年有招聘进人计划的医院,在对考生实施体检工作时不得在本院进行。 10.聘用: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校园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报教育厅审批。 四、附则 1.报考同一岗位,应聘者与招考人数比应为2:1以上,达不到标准的,取消该岗位招考。特殊情况不能取消的,须经学校同意,继续招聘。同一岗位同一年录用人员来源于同一学校的原则上应控制在50%以内;现有学科或专业教师来源于同一学校超过50%的,原则上不再引进该校硕士及以下学位毕业生。 2.同一专家原则上只能参加面试和技能考核组中的一项。招聘考核实行回避制,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为应聘人员的研究生导师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人员,不得参与招聘工作。 3.笔试、面试、技能考核等均按百分制记分,应聘者的最终成绩由笔试和考核成绩加权形成,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30%,技能考核占30%;少数特殊岗位只进行笔试、面试、技能考核中两项的,按每项50%计入总分。应聘者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成绩依次递补。 4.附院招聘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并制定招聘实施细则,在向人事处报送进人计划时将细则一并报送。附院具体招聘工作由附院负责。 5.本办法由校人事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关于印发<皖南医学院工作人员招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校政〔2009〕212号)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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