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医学院关于费丹同学退学的决定 |
发布人:李鸿显 发布时间:2016-12-27 浏览次数:516 |
校政〔2016〕163号 各相关学院及处级部门: 护理学专业本科2013级(17)班学生费丹(学号:1306010504),女,安徽省颍上县人,因病无法继续学业,现学生本人及家长申请退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第二十七条第六款规定及《皖南医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修订)》(校政〔2010〕220号)第三十五条第九款规定,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费丹同学按自动退学处理。 特此决定。
皖南医学院 2016年1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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