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医学院关于王乐等32位同志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
发布人:李鸿显 发布时间:2017-11-15 浏览次数:370 |
校政〔2017〕152号
各处级部门、单位: 根据《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皖南医学院关于推进校院二级管理的实施意见》(校发〔2017〕38号)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所在部门评审、人事处审核,王乐、王武祥、王康淇、丛甡、叶大鹏、石蕾、孙俊、孙翼、余其柱、吴宇航、张云、张娜、张超、李健、芦珺、陈玲玲、明张君、金鑫、段仁杰、洪丰、徐韬、耿梦雅、章蕾、黄亚纬等24位同志具备助教任职资格;王安世、叶政、任尤楠、齐敏、胡浩然等5位同志具备助理实验师任职资格;严玲、沈启亮2位同志具备助理馆员任职资格;杨雪婷同志具备助理会计师任职资格。 以上32位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2017年8月1日起算。 特此通知。
皖南医学院 2017年11月14日 |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高教园文昌西路22号 版权所有:皖南医学院党委办公室 发布单位:皖南医学院 电话:0553-3932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