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度皖南医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 |
发布人:李鸿显 发布时间:2018-01-26 浏览次数:243 |
校政〔2018〕8号
各学院及有关处级部门: 根据《皖南医学院关于2017年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2017〕42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经个人(集体)申报、学院推荐、专家网评、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同意2017年度校级质量工程立项建设15个类别共计83项。其中,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项、特色专业1项、专业教学质量标准3项、精品开放课程3项、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3项、专业课程质量标准5项、医学教育整合课程和教材建设2项、教学研究项目38项、教学成果奖16项、教坛新秀4名、教学名师2名、教学团队2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项、示范实验实训中心1项、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1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周期和经费资助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特色专业、专业教学质量标准、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示范实验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建设周期均为三年;专业课程质量标准、医学教育整合课程和教材建设、教学研究项目、教学团队、精品开放课程、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专业课程质量标准、医学教育整合课程和教材建设项目等建设周期为两年。项目立项时间以下文日期为准。 项目建设经费按照《皖南医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校政〔2017〕33号)规定进行资助和管理,并予以一次性拨付。 二、有关要求 1.各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科学定位、特色发展、提高质量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并积极实施本部门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方案;要加强各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执行和监督力度,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预期目标的实现。 2.实施质量工程是提高我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项目负责人应明确责权分工、工作程序、经费使用和验收办法等,做好相关工作。 3.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建设经费在项目建设期内使用,项目结题后未执行经费部分由学校统一收回。 4.国家级、省级项目原则上从相应校级项目中遴选,校级项目立项以来的建设情况将作为专家推荐的考察指标。 5.项目承担部门要认真组织项目负责人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并填写《皖南医学院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电子版上传至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38.95.115/QRMISStu/?OrgCode=10368,2018年1月20日上午9时-1月23日23:59:59)。纸质版一式一份由项目承担部门汇总形式审核后于2018年1月24日下午5时前报送教务处。任务书将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附件:1. 2017年度皖南医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 目名单 2.皖南医学院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
皖南医学院 2018年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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