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医学院关于聘任徐咏军同志副编审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
发布人:李鸿显 发布时间:2018-04-25 浏览次数:626 |
校政〔2018〕50号
各处级部门、单位: 根据皖新广人〔2018〕3号文件通知精神,我校徐咏军同志具备副编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任职资格时间从2017年12月30日算起。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聘任聘任徐咏军同志副编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从2017年12月30日算起,聘期5年。 特此通知。
皖南医学院 2018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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