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皖南医学院辅导员日常工作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
发布人:李鸿显 发布时间:2018-07-20 浏览次数:283 |
校发〔2018〕76号
党委各部门、各二级党组织: 《皖南医学院辅导员日常工作管理细则(试行)》已经校党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予以贯彻落实。
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 2018年7月13日 皖南医学院辅导员日常工作管理细则(试行)
为认真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皖南医学院实施办法》精神,对文件中规定的辅导员九大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补充,实现辅导员日常工作的规范化,制定本细则。 一、辅导员应遵守的工作制度 (一)工作汇报制度。辅导员应全面掌握学生情况,每学期初召开1次学生思想动态座谈会,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并将座谈会记录上报本学院。对重大工作或紧急情况,随时向学院领导汇报。 (二)第一责任人制度。辅导员对所带学生党员发展、奖学金评选、学生资助、学生就业、政治审查等材料的真实性和程序的规范性承担第一责任。辅导员在得知学生突发事件发生时,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处置并上报,否则由此产生的恶劣影响和后果,由辅导员承担第一责任。 (三)例会制度。辅导员应按时参加所在学院定期召开的学生工作例会(或辅导员例会),汇报工作、受领工作任务、接受以会代训。 (四)值班制度。辅导员应严格遵守学校值班管理要求,坚守工作岗位。参加学校总值班的辅导员,值班当日上午10点前,应主动向带班的处级干部报到并服从安排,不得离岗,当晚应住校。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请他人代岗,并提前向带班的处级干部说明情况,将书面说明报学生工作部备案。因学校要求在重要节点、重大任务安排的值班,辅导员必须在岗,因不在岗而导致的不良后果要承担相应责任。 (五)年级(专业)大会制度。辅导员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年级(专业)大会。对前期工作进行正反两个方面总结,表扬先进、激励后进,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对今后工作做出安排,对于重要工作应及时予以布置,并讲清工作的意义和要求。 (六)听课制度。辅导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了解课堂秩序和学生学习状态。每月至少与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沟通1次,了解班级学生学习情况,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七)查寝制度。辅导员应组织学生干部每晚查寝,每周至少深入学生寝室1次,督促学生按时就寝,严禁寝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对晚归学生及时进行教育批评,对夜不归宿学生,应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经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按学校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八)谈心谈话制度。辅导员应经常找学生谈心谈话,每周不少于3人次,尤其对思想波动较大的学生,要及时与其谈心,掌握学生思想和心理状态,给予教育引导,必要时及时求助专业人员。辅导员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对重点关注对象应给予特别关注,与重点关注对象谈心应有书面记录,注意对学生隐私的保护。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学院汇报,每月报《心理问题学生排查汇总表》至学院汇总后,报学生处。 (九)联系家长制度。辅导员应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交流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情况,与重点关注对象的家长至少每学期联系1次,并将联系时间、联系方式、谈话内容等进行书面记录。 (十)培训制度。辅导员应加强自身学习,每年参加不少于16个学时的校级培训,不断提升业务管理水平。 二、辅导员应开展的日常工作 (一)新生入学教育工作。新生辅导员应在军训期间组织学生学习《学生手册》,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尽快适应大学学习与生活。 (二)早操、晚自习工作。辅导员应组织学生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早操、晚自习等活动,并加强管理。 (三)安全教育工作。辅导员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加强对重要时段、重要场所、重大活动的安全检查和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对安全教育的时间、地点、内容等要有记录。 (四)贫困生帮扶工作。辅导员在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应做到无差错;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资助全覆盖、无遗漏、最高档。指导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鼓励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五)评先评优工作。辅导员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做好学生评先评优、奖学金评选等工作。 (六)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培养工作。辅导员应认真培养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大学生。认真指导学生干部开展工作,每月至少召开1次学生干部会议,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七)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实践指导工作。辅导员应认真指导学生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增强班级凝聚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每学年至少组织1次思想教育活动、1次文化体育活动、1次志愿服务活动、1次社会实践活动。 (八)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辅导员应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积极推进易班建设工作,利用易班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活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九)就业创业指导工作。辅导员要为学生提供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毕业班辅导员应通过QQ、电话、短信、微信等渠道发布就业信息,向用人单位积极推荐毕业生。所带学生初次就业率不低于85%,年终就业率不低于97%。 (十)学生违纪处理工作。辅导员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应积极配合学校按规定予以处理。同时,告知学生违纪处分的条款依据、校内申诉程序、解除违纪处分的时限和条件,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学生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三、其他 (一)以上制度及工作情况应认真记入《辅导员工作日 志》。 (二)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本专科辅导员。 (三)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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