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皖南医学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实施办法》的通知 |
发布人:任亚妹 发布时间:2023-12-20 浏览次数:10 |
校发〔2023〕115号 党委各部门、各二级党组织: 《皖南医学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实施办法》已经2023年12月15日第44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落实。
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15日
皖南医学院深入贯彻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效,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是党内政治要件,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高水平医科大学的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必须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 第二章 工作责任 第三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进行,校党委负主体责任,明确牵头校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校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第四条 校纪委将贯彻落实工作作为常态化政治监督的最重要内容。 第五条 各二级党组织对本部门、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第六条 办公室负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贯彻落实的统筹协调和跟踪督促工作。党委组织部将其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 学习贯彻闭环 第七条 校党委以“第一议题”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形式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准确把握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第八条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卫生与健康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以及事关学校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主要校领导牵头抓总,分管校领导牵头抓落实,相关责任部门要及时研究落实举措,快速抓好落实。 第九条 校党委经常召开会议,听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牵头校领导不定期召开会议,谋划和调度相关任务。 第十条 主要校领导和牵头校领导要结合日常调研,对重点任务进行实地督导,现场推动解决问题,确保抓到底、落到位。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第十一条 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认真总结工作做法和落实情况,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对推进落实中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随时向主要校领导和牵头校领导报告。办公室及时向校党委报告督办情况。 第四章 保密和奖惩 第十二条 对于涉密学习内容,相关部门、党组织和相关人员要严守保密规定,不得向不应知悉的人员泄露,不得在非保密环境下谈论相关涉密内容。造成泄密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三条 校党委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对贯彻落实工作成效显著、实绩突出的通报表扬,对贯彻落实不力、消极对待的通报批评,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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