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医学院关于任免柴琳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
发布人:李鸿显 发布时间:2018-11-12 浏览次数:252 |
校政〔2018〕171号
行政各处级部门、单位: 经研究决定: 柴琳任口腔医学院院长,免去其口腔医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职务; 张琪琪任口腔医学院副院长,免去其学生处副处长职务。 特此通知。
皖南医学院 2018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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