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皖南医学院教学成就奖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
发布人:李鸿显 发布时间:2019-02-21 浏览次数:985 |
校政〔2019〕11号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各处级部门、单位: 《皖南医学院教学成就奖评选办法(试行)》已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皖南医学院 2019年1月22日 皖南医学院教学成就奖评选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鼓励教师钻研教学、潜心育人,大兴尊师重教、敬师爱师之风,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教学成就奖是为表彰品德高尚、教学能力、教学实践卓有成效的一线在岗教师,重点奖励对教学有深入研究、具有高尚师德和职业操守、关爱学生成长,并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等方面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的教师,营造全校尊师重教、潜心教学的教学文化和育人氛围。 第二章 原 则 第二条 评选的原则:面向本科教学原则,在本科教学各环节表现突出的教师;优中选优原则,成果对教学水平提高具有重大推广应用和理论价值;示范导向原则,所开展工作应能够带动学校教学改革、专业发展,具有示范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评奖条件既有量化指标,又有定性描述指标;向教学一线倾斜原则。 第三章 类 型 第三条 教学成就奖设置四种类型。 1.教学终身成就奖,旨在表彰在本科教学中作出突出贡献并取得公认成就的教师; 2.教学卓越奖,旨在表彰在本科教学一线无私奉献、锐意创新,作出优秀成绩且目前正扎根本科教学一线的教师; 3.青年教学标兵奖,旨在表彰积极投入本科教学,勇于创新教学方法,注重团队精神,教学效果突出的青年教师; 4.优秀教学团队奖,旨在表彰在课程教学和教学改革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科群体。 第四章 范 围 第四条评选范围 在本科教学工作和育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并深受学生爱戴及同行认可的优秀教师。受聘教授职称的我校(包括附属医院的临床教师)在岗教师可申报教学终身成就奖,受聘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我校(包括附属医院的临床教师)在岗教师可申报教学卓越奖,受聘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我校(包括附属医院的临床教师)在岗教师可申报青年教学标兵奖;申报奖项时团队已被立项为校级及以上教学团队,形成时间须不少于5年,人数须不少于7人,可申报优秀教学团队奖。 第五章 条 件 第五条 评选条件详见附件。 第六章 程 序 第六条 二级学院提名推荐 1.本评选办法规定的各类奖项的评选实行教师自行申报,二级学院提名推荐制; 2.上述奖项由所在二级学院的专家委员会提名,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向学校推荐; 3.各二级学院审核候选人及团队的开设课程、评教结果、教学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报教务处备案。 第七条 学校评审 2.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有效候选人和团队的推荐材料、教学综合表现等进行评审后,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确定获奖名单。 第七章 奖励标准 第八条 “教学终身成就奖”、“教学卓越奖”、“青年教学标兵奖”、“优秀教学团队奖”不设名额限制,符合评选条件即可申报相应奖项,每年6月集中申报。对获得教学成就奖的教师,学校举办表彰大会授予荣誉证书并颁发奖金。教学终身成就奖20万元/人,教学卓越奖10万元/人,青年教学标兵奖5万元/人,优秀教学团队奖10万元/队。教学终身成就奖为最高奖项,相同奖励不重复获奖,同期不能申报2个及以上奖项。 第八章 附 则 第九条临床教师获奖后的奖励标准由附属医院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具体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皖南医学院教学成就奖评选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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