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皖南医学院党委联系服务专家暂行办法》的通知 |
发布人:李鸿显 发布时间:2019-06-18 浏览次数:287 |
校发〔2019〕36号
党委各部门、各二级党组织: 《皖南医学院党委联系服务专家暂行办法》已经校党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 2019年6月13日
皖南医学院党委联系服务专家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推进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常态化,根据《安徽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7〕5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委联系服务专家的主体是校党委委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联系服务专家,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分工明确联系服务专家。 第三条 党委联系服务专家的对象覆盖党内、党外,涵盖校本部、附属医院,包括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中青年专家、基层一线专家、少数民族专家等。 第二章 内容和方式 第四条 校党委委员要与联系服务的专家结对子、交朋友,了解掌握专家的情况。联系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报学校发展情况; (二)了解人才政策落实情况; (三)听取专家对学校发展、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等的意见和建议; (四)了解掌握专家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状况,帮助协调解决专家的实际困难; (五)其他需要联系服务的内容。 第五条 联系服务专家一般采取以下方式: (一)不定期前往工作岗位或登门慰问,以保持经常性联系; (二)充分发挥互联网在联系服务专家中的作用,积极运用线上线下互动交流平台,加强联系服务即时性,提高联系服务针对性; (三)举办茶话会、座谈会、专题讲座等; (四)其他联系方式。 第六条 党委委员与专家每年要联系2次以上。在重要节日和专家遇到重大困难时应走访慰问专家。 第七条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部门、单位推荐基础上,建立学校专家信息库,每年遴选联系服务专家,并确定党委委员联系专家名单。 第三章 相关要求 第八条 加强政治引领。加强对党员专家的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促使他们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注重凝聚党外专家共识,积极做好引导工作,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重视专家的师德师风建设,引导他们为人师表,立德树人。 第九条 注重政治吸纳。注重从基层一线专家中推荐先进模范人物担任党代会代表、教代会代表。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根据需要选拔优秀专家充实干部队伍。重视在专家特别是中青年专家中发展党员工作。 第十条 支持专家干事创业。把搭建事业平台、充分发挥作用作为联系服务重点,鼓励引导专家心无旁骛、潜心研究,勇于担当、敢于创新。鼓励和支持联系专家承担国家及省、市重要科研项目、重点科研机构建设等,以项目实施带动创新能力提升、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引导专家优化学术环境、树立良好学风,增强团队意识,弘扬人梯精神,重视加强青年人才培养。 第十一条 发挥专家决策咨询作用。进一步完善专家建议献策机制,把专家咨询作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重要方式之一。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注重吸收专家参与事前研究、事中施行和事后监督。组织专家围绕学校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提供可行性论证和智力咨询、技术服务。做好专家意见建议督办反馈工作。支持专家积极参与智库建设。鼓励专家深入开展科学普及活动。 第十二条 宣传优秀典型。重视挖掘涌现出的优秀专家和团队典型,利用校园网等媒体,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高尚品德和科学精神,营造尊重人才、见贤思齐的良好环境,增强广大专家的荣誉感、自豪感。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二级学院、直属附院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高教园文昌西路22号 版权所有:皖南医学院党委办公室 发布单位:皖南医学院 电话:0553-3932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