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医学院关于同意吴静雅等94名同学转专业的决定 |
发布人:李鸿显 发布时间:2016-03-09 浏览次数:1789 |
校政〔2016〕15号 根据《皖南医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修订)》(校政〔2010〕220号)和《皖南医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校政〔2015〕128号),通过学生申请、所在学院初审、教务处复审并组织转专业考核等程序,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吴静雅等94名同学转专业。 请各学院通知转专业同学于2015/2016-2学期开学一周内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皖南医学院2015级转专业学生名单
皖南医学院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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