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医学院关于同意梅永恒同学退学的决定 |
发布人:李鸿显 发布时间:2016-06-13 浏览次数:607 |
校政〔2016〕47号 各学院及相关处级部门: 法医学专业本科2012级﹙1﹚班学生梅永恒(学号1205020018),男,安徽省怀远县人,因出国学习,现学生本人及家长申请退学。 根据教育部令第2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六款规定及《皖南医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修订)》(校政〔2010〕220号)第三十五条第九款规定,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梅永恒同学按自动退学处理。
皖南医学院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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