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医学院关于丁伟等78位同志具备中级、初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
发布人:李鸿显 发布时间:2016-11-22 浏览次数:501 |
校政〔2016〕132号 各处级部门、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6〕99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评审,丁伟、丁守勇、于少文、水寅萍、牛猛、王平、王燕、王凤各、王进步、王结义、王敏红、韦俊、叶胜、左学良、伍丽娟、刘敏、刘海荣、孙晓安、何彩凤、吴菁、宋建根、张文、张妍、张玙、张鹏、张叶明、张雨微、张青陵、李琴、李祥东、李逸峰、杨柳、杨胜、杨晓明、汪向海、狄广福、陈兰芳、范为民、胡旭峰、唐梦莎、夏江、夏勇、章圣朋、童昌军、董晓艳、翟清、薛清泉等47位同志具备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朱白鹭、李慧、郝伟、徐晓燕、郭伟、程礼敏、董娟等7位同志具备实验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上54位同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2016年10月27日起算。 丁见、王继胜、刘飞、刘宁、张未、张梦婷、李力、李晶、李苹苹、杜勇飞、杨伟琼、汪国瑞、沈莹、周超、季娜、荀思杭、路勇等17位同志具备助教任职资格;叶莎莎、乔政、俞婷婷、郭蕊、魏慧君等5位同志具备助理实验师任职资格;郑逸凡同志具备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侯心茹同志具备助理会计师任职资格。以上24 位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2016年8月1日起算。 特此通知。
皖南医学院 2016年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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