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医学院关于潘婷婷同学退学的决定 |
发布人:李鸿显 发布时间:2016-12-08 浏览次数:418 |
校政〔2016〕140号 各相关学院及处级部门: 医学影像学专业本科2011级(04)班学生潘婷婷(学号:1104020116),女,安徽省肥东县人,2015年9月22日起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未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及《皖南医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修订)》(校政〔2010〕220号)第三十五条第四款规定,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给予潘婷婷同学自动退学处理。 特此决定。
皖南医学院 2016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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