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皖南医学院二级单位负责人例会 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人:李鸿显 发布时间:2023-01-18 浏览次数:53 |
校发〔2023〕8号 各部门、单位: 《皖南医学院二级单位负责人例会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1月6日第1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落实。
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 2023年1月6日
皖南医学院二级单位负责人例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提高校党政决策部署落实效果,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二级单位负责人例会是校党政传达贯彻上级要求、研究布置学校工作的重要平台,统一师生思想行动、凝聚强大发展合力的重要抓手。 第三条 坚持开短会、讲短话、讲实话,力戒空话、套话,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 第四条二级单位负责人例会分为二级党组织书记例会和二级学院院长例会。 第五条 二级单位负责人例会以主题发言、专题汇报、交流讨论、专题学习等形式进行。 第二章 主要职责 第六条 二级党组织书记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学习、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重要指示、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2.听取二级党组织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学生管理、人才、就业、安全维稳等阶段性重点工作汇报,督促检查工作任务推进和落实情况; 3.总结、交流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任务; 5.研究讨论其他事项。 第七条 二级学院院长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学习、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校党委各项部署,研究布置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听取二级学院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科专业建设、学风建设、师资队伍等阶段性重点工作汇报,督促检查工作任务推进和落实情况; 3.总结、交流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任务; 5.研究讨论其他事项。 第三章 会议组织 第八条 二级党组织书记例会由校党委主要负责人主持,二级学院院长例会由校行政主要负责人主持。主持人不能参加时,可委托其他校领导主持。其他校领导根据需要出席会议。 第九条 二级党组织书记例会主要参加人员为二级党组织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院长例会主要参加人员为二级学院院长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十条 二级单位负责人例会由办公室负责召集和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具体承办。 每周五中午十二点前,相关职能部门将需要在例会上布置或强调的事项交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报主持人确定会议主题。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准备会议材料,并做好相关事项的会议记录。 第十一条 二级单位负责人例会原则上在教学周的每周一下午召开。二级党组织书记例会和二级学院院长例会一般按周交替召开。 第四章 会议要求 第十二条 未经会议批准传达或公布的文件、内容及会议情况,与会人员均须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密。 第十三条 参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办公室请假,并安排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第十四条 对会议部署的工作,与会部门、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反馈。办公室负责督办。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皖南医学院办公室 2023年1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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