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关于确认刘冰莹等2位同志政工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
发布人:李鸿显 发布时间:2017-11-06 浏览次数:173 |
校发〔2017〕93号 党委各部门、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169号)、《皖南医学院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校发〔2017〕85号)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二级党组织评审推荐、职能部门审查、学校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刘冰莹、吴华2位同志具备政工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经2017年11月1日学校党委会研究:确认刘冰莹、吴华2位同志具备政工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从评委会通过之日即2017年10月20日算起。 特此通知。
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 2017年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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