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与职责
第四条班主任工作的要求是:
(一)熟悉《学生手册》相关规章制度。
(二)熟悉本班学生情况,每学期至少与每个学生交谈1次,每学期至少深入宿舍1次,每学期召集班会或参加集体活动不少于1次。
(三)将指导班级开展各项工作的记录规范填入《皖南医学院班主任工作日志》,作为考核依据。原则上班主任每个月应与所带班级辅导员做1次沟通交流。
第五条班主任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思想政治教育
1.及时掌握班级学生的思想动态,协同辅导员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并参加主题班会、主题团日活动。
2.参与推优入党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在符合政策情况下,有关学生工作的党内会议可请非党员班主任列席。
(二)学风建设
1.作为第一责任人抓好考风考纪工作,每学期开展考风考纪教育、诚信教育不少于1次。
2.组织指导班级开展优良学风班创建活动,每学期组织开展学习经验交流活动不少于1次。
3.结合专业特点,做好班级学生的专业思想教育,每学期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科技活动、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不少于1次。
4.主动与任课教师联系,了解课堂教学效果,掌握本班学生学习情况。检查学生上课情况,深入课堂听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40分钟。
5.熟悉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注重对优秀学生的培养,帮扶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促进全班学生学习成绩的整体提高。
(三)管理服务
1.参与指导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
2.协同辅导员指导班级干部选拔,培养班委和团支部干部。
3.针对思想、学业、心理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学生,及时与辅导员沟通或向所在学院反映。
第三章配备与选聘
第六条我校本专科班级配备班主任,原则上每名班主任负责一个行政班。班主任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为1学年,因特殊原因中途需变更者,应提前向聘任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研究同意后报学校归口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班主任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较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洞察力。
(二)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感、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关心爱护学生,品行端正,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三)把握教育规律,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从事班级管理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和指导的沟通协调、组织管理能力。
(四)身心健康,学有余力。
第八条班主任选聘工作在学生工作部指导下,在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聘任学院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确定人选,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二级学院应从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中选聘班主任,鼓励教授和知名专家担任班主任工作。如因教师数量不足,也可从其他具备任职条件的管理人员中选聘。
第九条青年教师(年龄在40岁以下)晋升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须有至少一年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学校鼓励新入职教师以多种形式参与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
第四章管理与培训
第十条班主任实行学校和二级学院双重管理,学生工作部负责班主任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通过不定期抽查,了解班主任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人事处负责班主任津贴、“优秀班主任”奖金发放。
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具体负责班主任的聘用、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优实施工作。班主任选拔、培养、考核和奖惩等事项应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
班主任在聘任期间,因出差或其他原因短期离开工作岗位,需向聘任学院请假;因出国访学、学习进修等原因离开班主任岗位达1个月以上者,应提前2周向聘任学院提出,并经研究同意后报学校归口管理部门备案。有下列情况之一,聘任学院应予以解聘:
全年累计不在岗时间超过5个月的;
学年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续聘者)。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班主任津贴”和“优秀班主任”奖金。其中:“班主任津贴”人均1000元/班/年,“优秀班主任”奖金1000元/人,由人事处统一管理,根据班主任考核和优秀班主任评选情况予以发放。
第十二条各聘任学院建立班主任例会制度。原则上每个学期召开2次全体班主任工作例会,1次以布置工作任务、听取工作汇报、听取意见为主,1次以交流经验、研讨学生工作为主。
第十三条班主任培训以聘任学院为主体,不断提高班主任政治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培训重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策,管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以及学生事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第五章考核与评优
第十四条班主任考核工作由学校辅导员(班主任)考
核及评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统筹,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统一领导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聘任学院将考核结果报学生工作部,由学生工作部汇总并转入人事处存档,作为津贴发放、评先评优、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的参考依据。
第十五条班主任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与辅导员考核同步,根据岗位职责履行情况,通过个人自评、学院测评、学生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自评(占30%)
班主任根据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填报《皖南医学院班主任考核用表》(附件1)进行自评。
(二)学院测评(占40%)
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自行组织相关人员,根据班主任工作表现,对照《皖南医学院班主任考核用表》(附件1)进行测评。
(三)学生测评(占30%)
学生满意度测评由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组织学生填报《皖南医学院班主任考核学生满意度测评表》(附件2),参与测评的学生应不少于班主任所带学生数的80%。学生参评率低于80%的,该项不得分。
(四)确定考核等级
班主任考核总分=30%个人自评分+40%学院测评分+30%学生测评分。
第十六条班主任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班主任总数的15%,且不超过30人。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评为优秀:
(一)所带班级学生因考试作弊受到处理的;
(二)连续2个月不在学校工作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定为不合格:
(一)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师德考核不合格;
(三)因个人工作失职而直接造成重大事故或重大事件,产生严重不良后果的;
(四)考核总分低于60分的。
对考核等级为“优秀”、“合格”的班主任,学校足额发放班主任工作津贴;对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班主任,学校不予发放班主任工作津贴,不得在相应年度个人考核中评为“优秀”,二级学院及时予以解聘,在教师职称晋升中的应用,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每学年开展“优秀班主任”评选,与“优秀辅导员”评选同步进行。各聘任学院从考核等级为“优秀”的班主任中,按照学校下达的“优秀班主任”指标,等额推荐人选,上报学校审定。
对于评选出来的优秀班主任,学校将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获得“优秀班主任”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部、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