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皖南医学院公开招聘二级单位学术副院长实施办法》的通知 |
发布人:任亚妹 发布时间:2023-10-19 浏览次数:101 |
校发〔2023〕92号 党委各部门、各二级党组织: 《皖南医学院公开招聘二级单位学术副院长实施办法》已经2023年10月19日第38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19日
皖南医学院公开招聘二级单位 学术副院长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高水平医科大学建设,广纳国内外贤才,提升学科实力,现就学校二级单位学术副院长招聘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熟悉高等教育或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律,一般应具有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或医疗单位工作经历,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造诣深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师德师风、医德医风高尚,在国内外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 3.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熟悉学科建设和发展规律,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国际化视野,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一般应达到省委文件规定的C类(或教育厅文件规定的三类)以上人才标准;达到省委文件规定的B类(或教育厅文件规定的二类)以上人才标准的优先考虑。 4.年龄原则上在55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心理和身体条件。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经学校研究可适当放宽年龄。 5.直属附属医院学术副院长要求从事临床一线工作满10年,取得正高级职称满5年。 二、基本职责 1.统筹学科发展方向和学术团队建设,带领相关学科在前沿领域争创一流。 2.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或有较大影响的课题,产出标志性成果。 3.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提升相关学科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 4.积极开展国内外高层次学术交流,提升和扩大学科影响力。 5.完成岗位目标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招聘程序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分管组织、人事、医院管理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组织部、人事处、科研处、研究生学院、医院管理处和相关二级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招聘程序如下: 1.制定方案。各二级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学术副院长岗位需求(原则上二级学院需求不超过1个,直属附属医院需求不超过2个)报组织部、人事处审核并形成招聘方案(含岗位要求、考核目标、薪酬待遇等),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2.发布信息。由校人事处发布招聘信息。 3.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资格审查,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面试人选。 4.综合考核。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一般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领导小组提出面试岗位初步人选。 5.政审体检。政审由组织部负责实施,体检由人事处负责安排。 6.学校审定。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定并按规定公示。 7.聘用。由校人事处或直属附属医院负责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与聘期管理 1.二级单位学术副院长实行聘期目标管理,每个聘期一般为3至5年,具体“一事一议”。 2.二级单位学术副院长全职到我校工作的,优先引进;非全职到我校工作的,原则上每年到我校工作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3.二级单位学术副院长任期内可享受学校中层干部政治待遇,但不作为党政干部管理,不计入干部职数。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组织部会同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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