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医学院关于同意谢春燕等3位同学退学的决定 |
发布人:李鸿显 发布时间:2018-12-24 浏览次数:442 |
校政〔2018〕195号
各学院及相关处级部门: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规定及《皖南医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修订)》(校政〔2017〕105号)第三十九条第八款规定,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给予谢春燕、王祺盛、高超3位同学自动退学处理。具体名单如下表:
特此决定。
皖南医学院 2018年1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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