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医学院关于印发疫情防控期间《新冠肺炎疫情报告制度》等制度的通知 |
发布人:李鸿显 发布时间:2020-04-02 浏览次数:64 |
校政〔2020〕24号
窗体顶端
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窗体底端
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安徽省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线上开学工作指南(二)》《安徽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标准与指引》等文件精神,学校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新冠肺炎疫情报告制度》等十项制度。十项制度已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1.《新冠肺炎疫情报告制度》 2.《晨午(晚)检制度》 3.《因病缺课缺勤登记与追踪制度》 4.《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5.《宣传和健康教育制度》 6.《心理咨询与心理危机干预制度》 7.《外来人员入校管理制度》 8.《校园清洁与学习生活场所消毒制度》 9.《隔离制度》 10.《联防联控制度》
皖南医学院 2020年3月30日
附件1
新冠肺炎疫情报告制度
一、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部门为防控办,明确专职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每日按规定时间向安徽省教育厅、芜湖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弋江区和镜湖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学校疫情信息和师生思想稳定情况。 二、各部门、单位每日监测全体学生、教职工和外包外聘人员的行程轨迹、接触史、健康状况和思想动态,确保全覆盖。 三、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疫情信息的审核工作。凡是发现有瞒报、漏报、不报等现象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四、各部门、单位应指定专人为本部门的疫情防控工作联络人,负责每日将部门的疫情信息和师生思想稳定情况报告防控办,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五、教职工和学生每日按照规定时间如实将个人健康和思想状况等情况向部门报告,并填报“今日校园”。 六、校园内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等重大疫情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立即(2小时内)向安徽省教育厅,芜湖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弋江区或镜湖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附件2
晨午(晚)检制度
一、晨午晚检管理。学校每日掌握学生和教职工健康情况,加强对所有人员的晨、午、晚检及健康观察和健康巡查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晨午晚检内容。包括体温检测、询问有无有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和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询问近14天有无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有无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无到过高风险社区。 三、晨午晚检方式。 为避免交叉感染,倡导学生自带体温计测量体温。防控办为每个宿舍配备水银温度计和适量消毒物品。后勤管理处在办公楼、实验楼和宿舍楼出入口设置体温监测点,安排志愿者和工作人员为师生检测体温。保卫处在校门口设置体温检测点,所有入校人员须接受体温检测。 (一)晨检:学生进入教学区上第一节课之前(七点半之前)、教职工每天早晨进入各自办公地点之前(九点之前)进行体温检测,辅导员对学生健康状况进行询问与观察,各部门、单位对教职工健康状况进行询问与观察,主管部门单位对外包外聘人员健康状况进行询问与观察。 询问与观察的要点:有无发热(额头温度≥36.8℃或腋下温度≥37.3℃)、干咳、咽痛、乏力、腹泻等。 (二)午检:学生进入教学区上第一节课之前(下午一点半之前)、教职员工每天下午入校、进入办公地点之前(下午两点之前)进行体温检测,辅导员对学生健康状况进行询问与观察,各部门、单位对教职工健康状况进行询问与观察,主管部门单位对外包外聘人员健康状况进行询问与观察。询问与观察的要点同晨检。 (三)晚检。学生每天晚上晚自习前(下午六点半之前)进行体温检测,辅导员对学生健康状况进行询问。询问与观察的要点同晨检。 四、出现发热病例的应对措施。晨午晚检过程中,教职员工和外包外聘人员若出现发热、干咳、咽痛、乏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报告部门联络员和负责人,及时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口罩。 学生在宿舍若出现发热、干咳、咽痛、乏力、腹泻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向辅导员报告,学院联络员应立即将学生发病情况和所在宿舍位置报告防控办,防控办值班人员通过急救电话联系救护车辆,学生在宿舍戴好口罩就地等待就医,宿舍其余学生留在原地隔离观察。
附件3
因病缺课缺勤登记与追踪制度
一、各二级学院负责对因病缺课的学生进行登记并追踪病因和治疗情况,各部门、单位负责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工进行登记并追踪病因和治疗情况。 二、辅导员应当密切关注学生的每日出勤情况,应及时了解因病缺勤学生的发病时间、患病症状和就诊情况。如有发热(腋下体温≥37.3℃)、干咳、咽痛、乏力、腹泻等可疑症状,要及时通过二级学院联络员报告校防控办。 三、防控办对有可疑症状学生的治疗情况进一步追踪登记,直至病愈;并做好因病缺课登记的建档工作。 四、辅导员保持与家长的密切联系,及时告知学生的病情变化及缺课情况。 五、教职工因病缺勤参照本制度执行。
附件4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开学后,因疫情防控停课的学生经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或隔离期满后,复课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无流行病学病史,经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断后可以返校的学生,持定点医疗机构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到校办理复课手续。 二、在校园医学隔离观察室进行医学观察的学生,隔离期满且身体无异常状况,持防控办出具的《解除医学观察通知书》办理复课手续。 三、在弋江区或镜湖区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的学生,隔离期满且身体无异常状况,持弋江区或镜湖区卫生健康委开具的《解除医学观察通知书》到校办理复课手续。 四、确诊学生经定点医疗机构治愈且隔离期满,持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或复课证明到校办理复课手续。 五、校医院应对学生的解除医学观察通知书、疾病诊断证明或复课证明进行查验并归档,必要时与出具上述材料的机构复核。 六、教务处根据校医院的查验意见,向学生出具复课通知,学生持复课通知到二级学院进班复课。
附件5
宣传和健康教育制度
一、学校利用电子显示屏幕、张贴宣传横幅和海报、建立疫情防控主题网页、宣传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事迹等方式,营造校园疫情防控氛围。 二、依托学校网站、微信群、公众号、班级QQ群、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对师生进行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的宣传和指导,将疫情防控宣传信息及时传达到每位师生员工。 三、线上开学期间,通过易班平台推送“两课”(疫情防控和心理危机干预健康教育课)视频、PPT,组织全校学生学习并开展测试,通过测试的学生给予认定社会责任学分。 四、返校后,开学第一节课对全体学生开设“两课”,向全体师生发放“三册”(《学校疫情防控制度手册》《疫情防控知识手册》《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心理抗疫手册》),教育引导师生及时学习掌握疫情防控知识。 五、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学习防控知识,掌握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流程和各项制度;公共卫生学院和校医院安排专人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团委组织学生社团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 六、指导师生做好室内环境的通风消毒,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避免去人流密集的场所,前往公共场所、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手部卫生。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适当锻炼,保持休息与运动平衡。 七、组织附属医院专家对校医院医务人员开展个人防护知识、密切接触者管理知识和预检分诊知识培训。校医院组织志愿者、宿舍管理员、安保人员、物业人员、食堂员工学习测量体温、通风消毒、垃圾与废弃物处理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附件6
心理咨询与心理危机干预制度
一、学校开通心理咨询网络辅导和热线服务电话,依托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省级重点人文社科基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组建专业的辅导服务团队,切实发挥好学科和人才优势,面向广大师生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服务。 二、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对心理援助及心理危机干预的心理咨询师网上学习培训,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学习教育部思政司《大学生心理应激反应系列培训》、省教育厅《安徽省高校师生心理应对手册》、皖南医学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心理抗疫手册》,稳定学生情绪,培养学生健康阳光心态。 三、各二级学院利用心理咨询中心、心理辅导站、班级、寝室四级网络体系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动态,班级心理委员、寝室长发现心理异常学生,立即向所在学院报告并及时联系心理咨询中心,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同时联系学生家长。如需转诊到专科医院的,及时配合家长和相关单位(部门)做好转诊工作。 四、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开通心理咨询网络辅导和热线服务电话,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提供心理危机干预与服务;重点关注来自疫情严重区域、亲属为确诊或疑似病例、被隔离的师生,以及因心理问题休学、正在服用精神类药物、经历重大负性生活事件(失恋、近亲属伤亡重病、经济困难、学业受挫等)的师生心理状况。 五、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应遵守伦理道德,保护学生隐私,注意规范性和合法性。疫情防控期间心理咨询中心值班时间,下午值班3:30-5:20(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晚上7:00-10:00(通过网络或热线电话进行咨询)。
附件7
外来人员入校管理制度
一、疫情防控期间, 开放滨江校区南大门、赭麓校区教学区大门和家属区大门作为车辆和人员出入通道,门岗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二、外来人员及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确须进入校园的,由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报保卫处,经健康码识别合格且体温测量正常方可进校。 三、校内服务企业和施工单位等工作人员经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凭有效身份证件, 识别健康码合格且体温测量正常方可进校。 四、外卖、快递人员(校园快递服务公司人员除外)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由接收人到“收发集散点”领取。 五、赭麓校区家属区居民(含租住户)出入按属地管理要求执行。
附件8
校园清洁与学习生活场所消毒制度
一、学校组织专业教师对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进行消毒知识培训,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掌握配制含氯消毒液和消毒基本知识。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校园环境卫生和通风消毒进行检查。 二、校园环境卫生清洁 校园室外开放区域的道路、绿地应保持清洁无杂物,车辆定点停放;公共场所地面清扫拖净,卫生间清洁无异味;办公室和学生宿舍地面干净,无纸屑等废弃物,阳台无杂物。食堂地面无积水,餐具洗消措施到位,防蝇、防尘、防鼠等设施完善。 三、消毒的基本原则 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针对不同消毒对象,应按照其使用浓度、作用时间和消毒方法进行消毒,以确保消毒效果。消毒剂具有一定的毒性刺激性,工作人员配置和使用时应戴口罩和手套,注意个人防护; 75%酒精易燃,使用时注意防火防爆,严禁喷洒;消毒后用清水抹布擦拭,防止对消毒物品造成损坏。 四、校园重点场所通风消毒 (一)门卫室通风消毒。门卫室保持开窗通风。使用喷雾器先上后下、先左后右喷洒对室内空气、墙面、地面消毒,时间为 30 分钟以上,消毒后开窗通风,每日消毒两次。用含氯消毒剂或 75%酒精对门把手、桌面等物体表面擦拭消毒,30 分钟后将抹布用清水洗净、拧干,再擦拭物体表面残留的消毒剂,每日消毒两次。 (二)办公楼、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学生宿舍等场所通风消毒。以上场所每日开窗通风至少2次,每次30 分钟以上,天气适宜时,可全天候开窗通风,通风时注意保暖。 用含有效氯 250 mg/L~500 mg/L含氯消毒液对室内空气、墙面、地面消毒,用喷雾器先上后下、先左后右喷洒,消毒时间为 30 分钟以上,消毒后开窗通风,每日消毒两次。用含氯消毒剂或 75%酒精对桌面、讲台(电脑键盘、鼠标)、门把手、课桌椅、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等物体表面消毒擦拭,30 分钟后将抹布用清水洗净、拧干,再擦拭物体表面残留的消毒剂,每日消毒两次。 (三)体育馆通风消毒。每日开馆前后应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每天通风不少于 3 次,每次 30 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必要时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天气适宜时,全天候开窗通风。 用含有效氯 250 mg/L~500 mg/L 含氯消毒液对地面、墙面、厕所室内消毒,用喷雾器先上后下、先左后右喷洒,消毒时间为 30 分钟以上,消毒后开窗通风,每日消毒两次。用含氯消毒剂或 75%酒精对场馆内的硬件设施、公共用品用具进行预防性消毒擦拭,30 分钟后将抹布用清水洗净、拧干,再擦拭物体表面残留的消毒剂,每日消毒两次。 (四)食堂通风消毒。天气适宜,食堂全天候开窗通风。用含有效氯 250 mg/L~500 mg/L 的含氯消毒液对室内空气、地面、墙壁消毒,用喷雾器先上后下、先左后右喷洒,消毒时间为 30 分钟以上,消毒后开窗通风,每日消毒两次。采用 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视频售卖桌面、操作工作台、门把手等物体表面擦拭消毒,30 分钟后将抹布用清水洗净、拧干,再擦拭物体表面残留的消毒剂,每日消毒两次。 严格执行一人一具一餐一消的餐具消毒消杀制度,使用专业化的消毒餐具或一次性使用餐具。食堂入口处设置洗手池,配置洗手消毒液。 (五)公用浴室通风消毒。公共浴室应以通风换气为主,每日使用前后应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每天通风不少于 3 次,每次不少于 30 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必要时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天气适宜时,全天候开窗通风。 用含有效氯 250 mg/L~500 mg/L 含氯消毒液对地面、墙面消毒,用喷雾器先上后下、先左后右喷洒,消毒时间为 30 分钟以上,消毒后开窗通风,进去一批学生应消毒一次。用含氯消毒剂或 75%酒精对硬件设施、公共用品用具预防性擦拭消毒,30 分钟后将抹布用清水洗净、拧干,再擦拭物体表面残留的消毒剂,进去一批学生应消毒一次。 (六)快递站通风消毒。保持快递站空气流通,每日开窗通风至少两次,每次 30 分钟以上。天气适宜时,可全天候开窗通风。 用含有效氯 250 mg/L~500 mg/L 含氯消毒液对墙面、地面消毒,用拖把拖地或者用喷雾器喷洒地面、墙壁,消毒时间为 30 分钟以上,消毒后开窗通风,每日消毒两次。用含氯消毒剂或 75%酒精对货架、门把手等物体表面擦拭消毒,30 分钟后将抹布用清水洗净、拧干,再擦拭物体表面残留的消毒剂,每日消毒两次。 (七)卫生间通风消毒。天气适宜,卫生间全天候开窗通风。落实公共卫生间保洁措施,对地面墙壁及时清洗。室内有适当的照明,基本无臭气,便器及时清洁或无粪迹、尿迹等其他污物。用有效氯 5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对公共台面、洗手池、门把手和卫生洁具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30 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每天消毒两次。 (八)垃圾站(桶)消毒。强化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对盛装容器、设施、作业场地和生活垃圾用有效氯 5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消毒,每日两次。用于专门投放废弃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的专用垃圾桶应相对密闭,并定时清洗和消毒。
附件9
隔离制度
一、学校根据相关规范设置隔离观察场所,场所应相对独立,采光和通风良好,内部根据需要分为生活区、物资保障供应区和医学观察区;基础设施齐全,有单独使用的卫生间和洗手设施;房间内配备必要的生活用品和防护消毒物品。 二、隔离房间每天至少通风两次,每次至少半小时以上。房间物体表面用500mg/L的次氯酸钠擦拭,手机等手高频接触物表面用75%酒精擦拭(切忌喷雾,以免造成火灾)。 三、隔离观察区工作人员及隔离观察者要佩戴口罩,做好各项防护措施,避免与其他人密切接触,严禁串门,确需交流必须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并戴好口罩。房间内进餐,垃圾及时整理并放在指定地点。 四、出现发热、干咳、咽痛、乏力、腹泻等疑似症状的师生,经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后暂时排除新冠肺炎但未明确诊断,教职工应严格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学生在校园隔离观察室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五、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师生,目前无发热或呼吸道症状,安排至镜湖区或弋江区的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未能安排至镜湖区或弋江区集中隔离点的安排在校园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六、有流行病学史,且有发热、干咳、咽痛、乏力、腹泻等疑似症状的师生,及时送至定点医疗机构诊治。治疗结束后安排至镜湖区或弋江区的集中隔离点,未能安排至镜湖区或弋江区集中隔离点的安排至附属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七、从重点疫区返回芜湖的师生,安排至镜湖区或弋江区的集中隔离点,未能安排至镜湖区或弋江区集中隔离点的安排至校园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从境外返回芜湖的师生,安排至镜湖区或弋江区的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八、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含附属医院)人员成立专家组,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安排师生的隔离方式。 九、防控办负责提供必要的防护和消毒物资。保卫处安排专人负责对隔离观察区进行管理,设置专人值守,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后勤管理处负责隔离观察者的饮食保障,安排医务人员做好每日2次的体温监测,每日询问是否出现发热、干咳、咽痛、乏力、腹泻等可疑症状,一旦出现相关症状及时安排转诊至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十、相关二级学院派专人与被隔离观察学生保持联络,及时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
附件10
联防联控制度
一、建立学校与属地之间的联防联控机制。学校接受安徽省教育厅和属地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开展的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和业务技术指导。防控办建立与校区所在的县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卫生健康部门、街道和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之间的联系渠道,做好信息互通共享。 二、建立学校与家长之间的联防联控机制。开学前,各二级学院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了解学生健康及思想状况。开学后,如学生出现发热、干咳、咽痛、乏力、腹泻等疑似症状,辅导员应将就诊及后续处置情况及时告知家长。 三、建立校内各部门、单位之间的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健全包保工作责任制和“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学校、部门和单位、科室和班级、教职工和学生的校内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明确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责任到人,不留死角。 四、教职工和学生应依法接受并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的疫情调查、样本采集、密切接触者筛查、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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