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皖南医学院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人:李鸿显 发布时间:2020-07-30 浏览次数:305 |
党委各部门、各二级党组织: 《皖南医学院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已经2020年7月24日第21次党委党委会议审定,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 2020年7月30日
皖南医学院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印发的《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皖南医学院章程》等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各项工作和建设,推进我校学生会改革创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在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下,坚持立德树人,紧扣时代主题,突出问题导向,创新体制机制,优化管理服务,使学生会更好地代表和服务广大同学,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听党话、跟党走,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国内有影响、特色鲜明的区域性高水平医科大学贡献青春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四个意识”,带头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当代中国青年运动时代主题,深入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六个坚持”和“三统一”的基本要求,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将广大同学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坚持学生主体地位。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着力扩大广大同学对学生会工作的参与、监督和评议; 坚持立德树人,引领服务广大同学努力成长为有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终身学习能力的高素质创新性应用型人才。 坚持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和省学联、校团委的指导下,加强学生会和研究生会章程和制度的建设与修订,进一步明晰学生会的基本定位和职能,理顺团学组织关系,充分发挥各级学生会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 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对照党的期望、团的要求和学生需求,针对全校各级学生会纵向联动不足、工作内容服务同学成长需求不够优、工作方式方法照顾同学特点不够全、学生会工作人员作风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着眼根本,立足长远,明晰职能定位、优化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加强队伍建设,大胆探索,勇于革新,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三、主要目标 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工作创新,使学生会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得到显著增强。 职能作用更加明确。通过改革,加强各级党组织和团组织的支持力度,联系、代表、服务同学和维护同学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参与学校治理中的作用更加显著,成为思想引领、学风建设、校园文化、维权服务等多方面的旗帜与表率。 代表性更加广泛。通过改革,进一步扩大学生会的代表性,规范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比例和产生方式,重点扩大普通学生代表的比例,真正选出品学兼优的学生代表、学生会工作人员。 队伍作风更加严实。通过改革,进一步规范学生会领导机构的产生方式;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选拔标准、教育培养、评价监督和退出机制,建立健全奖惩体系,激发队伍活力。不断强化学生会工作人员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更好推进学生会工作人员转变作风,以实际行动做好广大同学的表率,赢得广大同学的信赖。 工作效能更加彰显。通过改革,规范健全学生会的机构设置,构建扁平高效的组织体系。完善广大同学参与、监督和评议的体制机制。努力建设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学生会,使引领和服务广大同学的水平和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四、改革举措 (一)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 1.学生会是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学生会必须面向全体同学,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二)推进运行机制改革创新 2.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架构均采取“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学生会主席团实行轮值制度,主席团成员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3.学院学生会属于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学生会指导。要加强校学生会与学院学生会的工作联动。每月举办一次校院学生会主席团联席会议,集体开展政治理论学习,通报交流学生会重点工作。坚持和完善优秀学生会评选制度,将其纳入学院共青团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体系。 4.学院学生会应当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在校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可采取学院学生会主动申办、轮流承办等方式进行。 5.学生会要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善于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凸显学科专业特色、彰显大学文化、满足同学需求的活动。 (三)坚持精简原则和广泛动员相结合 6.优化机构和人员规模。校学生会工作人员不超过6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2到3人。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20-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7.建立志愿者招募工作机制。校院团委指导校院学生会采取项目化的方式招募志愿者,最大化地吸收同学参加。要注重加强志愿者招募、培训、使用和管理,逐步将志愿者队伍作为选拔学生会工作人员的重要渠道。 (四)严格把握遴选条件 8.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9.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综合考评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五)严格规范遴选程序 10.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校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主席团候选人应由学院团委推荐,经学院党委(党总支)同意,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 11.校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学院团委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校学生会工作人员中来自学院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 12.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工作人员应当由年级团总支或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委审核,报学院党委(党总支)确定。 (六)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13.校级学生代表大会须每年召开一次。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 14.院级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代表要体现广泛性。代表名额根据学院学生的人数多少确定,人数较少的学院可召开全体学生大会。 15.校级学生代表大会选举结果向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公告,并经校党委批准,报安徽省学联备案。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结果向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公告,并经学院党委(党总支)批准,报校学生会备案。 (七)始终坚持从严治会 16.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践行学生会宗旨,珍惜代表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完善学生会工作人员退出机制,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等问题。 17.学生会要面向全体学生,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和监督,活动内容要积极向上。校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校团委报告;学院学生会决定工作事项或开展活动,须事先向学院团委报告。 18.学生会工作人员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身份不相称行为等问题的,校、院团委要迅速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八)进一步规范述职评议制度 19.学校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院要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团委负责人和辅导员代表等共同组成的学院学生会评议会。 20.校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本级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21.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学生会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九)落实党委的全面领导 22.学生会建设纳入校院两级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统筹谋划,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负责,团委具体指导,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人事处、保卫处等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广大学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23.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 24.校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学生会重大事项。校党委负责共青团工作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分管学生会工作,负责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参与学生会管理。 25.学院党委(党总支)定期听取学院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学院学生会重大事项;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负责学生会工作,分管教学副院长参与学生会管理。 (十)加强团委的具体指导 26.校学生会接受校团委和安徽省学生联合会的双重指导;院学生会接受学院团委和校学生会的双重指导。 27.各级团组织要及时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学生会工作的重大事项,坚决落实党委有关要求。校团委1名专职副书记指导学生会工作,学院团委明确1名负责人指导学院学生会工作,重点抓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发布重要信息、开展对外联系、使用经费物资等事项的审核管理,确保学生会日常工作规范有序。 五、组织实施 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对学生会改革的支持和保障,各级团组织要指导本级学生会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各级学生会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团组织的指导下,按照统一部署,把握改革重点,抓住关键节点,积极主动推进改革。 本方案由校团委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高教园文昌西路22号 版权所有:皖南医学院党委办公室 发布单位:皖南医学院 电话:0553-3932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