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皖南医学院基层党组织任期有关规定》的通知 |
发布人:李鸿显 发布时间:2020-05-11 浏览次数:185 |
校发〔2020〕67号 党委各部门、各二级党组织: 现将《皖南医学院基层党组织任期有关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 皖南医学院基层党组织任期有关规定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的通知》、《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等党内规定,现将我校基层党组织任期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学校和二级党组织党的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 二、2018年6月30日前换届的基层党组织,原则上从本届任期届满后,开始执行本规定,仍按照二级党组织党的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直属附院党的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执行。 三、基层党组织应严格执行任期制度,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不得延期或提前换届。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延长或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基层党组织应当在任期届满2个月前,专题研究换届事宜,制定换届工作方案,及时启动换届工作。 四、基层党组织应当按照隶属关系每年12月份向上级党组织提交换届情况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基层党组织基本情况、上次换届时间、计划换届时间、是否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提前或延期换届的理由等。 五、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按照分级负责原则,上级党组织每年年初要对所属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进行梳理。对任期将满的基层党组织,一般应提前 6 个月以书面发函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 六、对任期届满、应当换届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组织要提前深入了解情况、逐一分析研判,重点分析掌握班子结构及配备情况、班子成员思想状况及履职情况、党组织设置方式和党员队伍状况等。对暂无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或班子不健全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前把班子调整配备好;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要先整顿再换届;对党组织设置不合适或隶属关系不顺的基层党组织,要先行作出适当调整;对党员分散或流动党员较多、达不到换届选举规定人数的基层党组织,要指导做好思想发动和组织引导工作,为按期进行换届创造条件。 七、上级党组织要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代表产生、报告起草和会议筹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应做好参会人员登记工作。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进行换届时,上级党组织要派人现场监督指导。 八、党委组织部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骨干的换届业务培训,帮助掌握基层党组织任期规定、换届操作流程和纪律要求等内容,提高做好换届工作的能力。要严肃工作纪律和换届纪律,对工作指导不力、不按期换届党组织数量较多或一些党组织长期不换届的,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九、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并作为基层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十、本规定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与上级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为准。 皖南医学院办公室 2020年9月1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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