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皖南医学院师德师风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
发布人:李鸿显 发布时间:2020-09-14 浏览次数:106 |
校发〔2020〕69号 《皖南医学院师德师风考核暂行办法》已经2020年9月14日第25次党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学习贯彻落实。 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 皖南医学院 2020年9月14日 皖南医学院师德师风考核暂行办法 (2020年9月14日第25次党委会议审定)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2018年1月20日)、《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号 )、《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教师〔2019〕10号 )、《皖南医学院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校发〔2018〕105号 )、《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校发〔2020〕5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健全我校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和依据 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坚持充分尊重和体现教师主体地位,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分类施策、指标细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考核以《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法规文件为主要依据。 二、考核对象 适用于皖南医学院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爱国守法、敬业爱生(爱岗敬业)、教书(服务)育人、服务社会、为人师表、廉洁自律等。 四、考核组织 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由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统筹组织,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处)具体负责实施;各二级党组织分别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小组,组长由二级党组织负责人担任,成员由部门、单位行政负责人、教研室、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学术专家、教师代表、教学督导组成员等组成,负责具体落实二级党组织师德师风考核工作。 五、考核办法 (一)教学一线岗位上的教师、辅导员、实验实训中心的教辅,师德师风考核体系由服务对象(学生)测评、同事互评构成,得分按百分制计算,考核成绩中服务对象(学生)测评占比50%,同事互评占比50%。即教学一线岗位上的教师、辅导员、实验实训中心的教辅的师德师风考核成绩构成为: X(师德师风考核成绩)=服务对象(学生)测评成绩×0.5+同事互评成绩×0.5。 1.个人填表。教职工个人进行师德师风总结,并填写师德师风考核表(附件1)。 2.服务对象(学生)测评。学生对教学一线岗位上的教师、实验实训中心的教辅师德师风的评价工作由各二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学生进行测评(附件2),以1个教学(实验)班为单位对任课教师、实验教辅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任教2个及以上教学(实验)班的任课教师、实验教辅,由各二级党组织随机抽取2个任教教学(实验)班,以2个任教教学(实验)班测评均分的平均值计算。辅导员学生测评各二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由所带学生(参加学生测评人数不少于所带学生数的2/3)对其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 各二级党组织应当秉承公平、公正原则,积极引导学生树立主人翁意识,客观公正地对教学一线岗位上的教师、辅导员、实验实训中心的教辅进行评分,不得向学生进行任何可能影响结果公正性的暗示或导向行为。 3.同事互评。各二级党组织组织本单位教职工(二级党组织教职工人数低于30人的,参加同事互评人数不少于2/3;二级党组织教职工人数30人及以上,低于100人的,参加同事互评人数不少于1/2;二级党组织教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的,参加同事互评人数不少于50人)进行同事互评(附件3),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教职工个人不得为自己评分。 (二)管理、非实验教辅、工勤等岗位的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体系由服务对象(教职工)测评、同事互评构成,得分按百分制计算,考核成绩中服务对象(教职工)测评占比50%,同事互评占比50%。即管理、非实验教辅、工勤等岗位的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考核成绩构成为: X(师德师风考核成绩)=服务对象(教职工)测评成绩×0.5+同事互评成绩×0.5。 1.个人填表。教职工个人进行师德师风总结,并填写师德师风考核表(附件1)。 2.服务对象(教职工)测评。各二级党组织组织非本部门、单位教职工30人进行服务对象(教职工)测评(附件4),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 3.同事互评。各二级党组织组织本部门、单位教职工(二级党组织教职工人数低于30人的,参加同事互评人数不少于2/3;二级党组织教职工人数30人及以上,低于100人的,参加同事互评人数不少于1/2;二级党组织教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的,参加同事互评人数不少于50人)进行同事互评(附件5),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教职工个人不得为自己评分。 (三)教职工如在外挂职、访学等,挂职、访学等期间由对方单位出具其思想政治表现,参加师德师风年度考核。 (四)机关各职能部门(含离退休工作处、继续教育学院、研究生学院)同事互评环节由机关党委统一组织实施。 六、考核结果 (一)师德师风考核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师德师风考核成绩统计到小数点后一位,结果分为优秀(85分及以上)、合格(60-84.9分)和不合格(59.9分及以下)三个等次。 (二)当年荣获省、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者,凭荣誉证书或上级文件,不参加年度师德师风考核测评,当年直接认定为优秀等次。 (三)明确教职工师德师风行为底线,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参加年度师德师风考核测评,当年直接认定为不合格等次: 1.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3.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4.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6.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7.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8.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七、考核程序 (一)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处)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发布师德师风考核通知。 (二)二级党组织组织本单位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结果报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处)(附件1、附件6),其他材料由各二级党组织留存备查。 (三)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处)汇总后报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审议,确定拟考核结果,在校园网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学校党委会审定。 八、其他 (一)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引导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开展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考核办法组织考评。 (二)师德师风考核为优秀者,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培养、各类高层次人才评选、评先评优等环节中,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三)师德师风考核为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取消在教师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科研和人才项目申请等方面的资格。 (四)对违反师德师风者,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师德师风考核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管。建立师德师风建设“一岗双责”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理、拖延处理或推诿隐瞒,考核弄虚作假等,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六)同时具备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其主岗进行师德师风考核。 (七)师德师风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师德师风考核表存入个人档案。 (八)直属附院可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相关规定,相关规定及临床教师师德师风年度考核结果报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处)备案。 (九)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处)负责解释。
|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高教园文昌西路22号 版权所有:皖南医学院党委办公室 发布单位:皖南医学院 电话:0553-3932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