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皖南医学院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人:李鸿显 发布时间:2021-01-27 浏览次数:385 |
校发〔2021〕11号 各二级党组织: 《皖南医学院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经学校2021年1月23日第7次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 2021年1月22日
皖南医学院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从严管理干部精神,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及专项审核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学校将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为保证2021年12月底之前顺利完成该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审核范围 本次专项审核的范围为全校在编八级以上管理岗位人员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2016年已完成专项审核工作的干部人事档案除外)。今后凡进入审核范围人员的档案都将按规定进行专项审核。 二、审核内容 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尤其要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三、有序开展档案问题排查整治。对2014-2016年专项审核及省委巡视问题整改中遗留的档案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形成工作清单,根据遗留问题的不同情况,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组织认定,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 1.制定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审核范围、时间安排、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 2.各二级党组织需抽调2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的党员科级干部,负责本单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的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包括《干部(职工)基本信息审核表》的布置填写、表格的收集、表格信息的初审工作。 3.动员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审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参加审核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熟悉政策,明确标准,规范操作。 (二)审核阶段(2021年8月下旬前完成) 4.排查整改。组织部对2014-2016年专项审核及省委巡视问题整改中遗留的档案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分类别形成台帐,按照相关政策要求逐人逐项解决。 5.审核登记。组织、培训初审和复审工作人员,按照审核内容和要求逐卷逐页初审、复审,发现问题如实登记,并完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填写。 (三)组织认定阶段(2021年10月下旬前完成) 6.汇总分析。对审核登记的问题及时汇总、认真分析,准确掌握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7.调查核实。对材料不全的予以补充材料。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干部本人需作出书面说明,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8.组织认定。对审核中发现的有关问题,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规定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学校党委会议进行认定。对干部信息已有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已有认定结果为准。 根据认定结果,由组织审核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或《干部(职工)基本信息审核表》,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要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交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 9.问题处理。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1)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和规范的材料,需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认。 (3)档案造假的,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4)档案涉嫌造假的、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需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重用。 (四)归档总结阶段(2021年11月下旬前完成) 10.材料归档。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组织认定和处理材料等,认真鉴别、及时归档。 11.总结报告。档案专项审核和档案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完成后,全面汇总有关数据,深入总结经验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本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和档案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学校成立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分管组织人事的校领导任组长,组织部、人事处、办公室、纪委办公室、保卫处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建立组织部、人事处、办公室、纪委办公室、保卫处等部门联动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协调并处理专项审核工作中涉及的相关事宜,重要情况及时向校党委和省委组织部请示报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部,人员由组织部、人事处、办公室、纪委办公室、保卫处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专项审核相关工作。 (二)做好分工协调。本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按照“谁管理、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开展工作。组织部、人事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审核所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组织部负责审核认定八级以上管理岗位人员档案信息,人事处负责审核认定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档案信息,纪委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并负责调查核实处理有关违纪违规问题,保卫处负责与公安户籍联系、外调等工作。各单位抽调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按期完成好各阶段工作任务。 (三)严肃工作纪律。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切实维护干部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工作涉及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办公厅2018年印发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中的有关要求,遵守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得泄露或擅自公布干部档案的内容及本次审核工作的相关情况和数据。对在审核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弄虚作假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直属附属医院根据自身情况制订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实施方案,测算审核工作量,紧盯时间节点,倒排任务工期,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专项审核工作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学校备案。 本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处级机构应严格执行学校“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分批实施”的要求,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维护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皖南医学院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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