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皖南医学院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应对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处置预案》的通知 |
发布人:李鸿显 发布时间:2021-08-19 浏览次数:106 |
校发〔2021〕66号
党委各部门、各二级党组织: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依据《安徽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应对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处置预案》要求,结合属地疫情防控政策和学校实际,制定了《皖南医学院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应对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处置预案》。 请各部门、单位时刻绷紧防范潜在风险这根弦,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严防校园发生聚集性疫情。一旦出现突发疫情, 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快速反应,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将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学生和教职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皖南医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19日
皖南医学院疫情防控常态化下 应对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目标 为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快速反应、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校园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将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学生和教职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 健康,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校校园内出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等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始终把保护学生和教职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对出现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症状或无症状感染者,全力迅速组织救治和集中管理。 2.属地管理,快速反应。校园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学校在芜湖市委和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并第一时间报告省教育厅。 3.联防联控,科学应对。出现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学校和校内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立即深入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并迅速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联系,启动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快速有效的处置工作流程。 4.灵敏监测,精准防控。建立并完善学校、部门和单位、 科室和班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四级疫情监测网络,全面掌握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各项防范措施,提高监测灵敏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尽力避免学校突发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委、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其中分管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统筹指导校园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本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方案,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具体实施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应对处置,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进行救治和隔离工作,及时向省教育厅报告处置工作进展与结果,配合进行原因调查等。 (二)学校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突击队”。校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长,分管校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防控办成员任突击队员。突击队的主要职责包括:在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稳妥处置校园发生的各种突发情况和问题。 (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防控办),挂靠后勤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兼任,主要职责包括:落实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协调指导校内各部门、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 (一)第一时间协助排查密切接触者。防控办及相关部门、 单位配合镜湖区或弋江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立即摸清病例在发病前14天的接触史,协助确定密切接触者初步名单;通过发布排查公告等方式,进一步排查潜在密切接触者,协助确定密切接触者最终名单。 (二)集中隔离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须按照镜湖区或弋江区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集中隔离,防控办配合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做好医学观察。相关部门和单位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学生和教职员工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 (三)全员核酸检测。防控办制定学校全员核酸检测预案,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全面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安全与健康。 (四)进行终末消毒。后勤部门配合镜湖区或弋江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对病例停留过的教室、图书馆、寝室、食堂、浴室等室内场所进行全面消杀,停止使用中央空调、箱式电梯,及时清除消毒剂残留。 (五)调整教学工作安排。根据镜湖区或弋江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门意见和安徽省教育厅安排,教务处及相关单位采取临时停课、放假、校园局部或整体封闭管理等有针对性的工作调整安排。具体时限根据疫情进展和风险评估决定。 (六)做好家校沟通。相关部门、单位及时与病例近亲属取得联系,如实告知发病情况和处置措施,做好安抚慰问工作, 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四、信息报送与发布 建立畅通的信息报送渠道和严格的信息发布机制,完善快 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学校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芜湖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和安徽省教育厅报告,不得延报。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二)信息报告 1.报告责任主体 责任报告单位:学校防控办; 责任报告人:学校指定的疫情报告人(校医院负责人)。 2.报告时限及程序 初次报告。学校出现新冠肺炎症状或疑似症状者,应在 2小时内向属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芜湖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和安徽省教育厅报告。 进程报告。在突发疫情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疫情发展情况报告属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芜湖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和安徽省教育厅。 结案报告。突发疫情结束后,应将疫情防控结果依法依规逐级上报。 3.报告内容 初次报告内容。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症状、可能的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等。 进程报告内容。病例诊断与治疗情况、病情变化情况、密切人员排除及隔离情况、疫情控制情况、造成疫情的原因、进一步的防控措施等。 结案报告内容。疫情处理结果(包括疫情性质和发生的原因)、防控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三)信息发布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属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依法依规及时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的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学校各部门和信息报送人员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疫情信息。 五、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 各部门、单位要坚持底线思维,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主动担当,依法依规统筹抓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信息保障 学校要完善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信息收集、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确保信息报送安全畅通。 (三)物资保障 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和日常防护防疫用品储备,包括口罩、隔离服、消毒液、洗手液、体温检测设备等。 (四)场所保障 做好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隔离场所准备,在校医院、11号学生公寓等处安排一定数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房间作为临时隔离(健康)观察室,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加强吃、住、 用等保障工作。 (五)人员保障 组建应对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工作队伍,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加强对应急工作人员防护知识、救治技术的培训,在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组织应急工作人员展开应急演练。 六、善后恢复 (一)及时整改 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患病师生的善后工作,对疫情重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整改,严防疫情复发。 (二)恢复秩序 后勤部门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做好校内有关场所的彻底清扫消毒。因突发疫情而致集体停课的,根据疫情形势科学研判,有序安排复学复课。因疫情隔离或住院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康复后须持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课(工)证明、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健康码“绿码”方可返校。 (三)调查追责 配合上级部门对学校突发疫情情况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实习生管理 实习生在实习单位如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由实习单位按属地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方案处置并及时报告学校。
抄送:行政各处级部门、单位。
皖南医学院办公室 2021年8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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