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皖南医学院二级党组织书记例会制度》的通知 |
发布人:李鸿显 发布时间:2021-12-24 浏览次数:196 |
校发〔2021〕94号
各二级党组织: 《皖南医学院二级党组织书记例会制度》已经2021年12月22日第45次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22日
皖南医学院二级党组织书记例会制度 (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督促指导,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关于新时代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二级党组织书记例会(以下简称“书记例会”)由校党委书记主持,校党委书记因故不能参加时,可委托校党委副书记主持。 第三条 书记例会由组织部负责召集,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第四条 书记例会参加人员包括校党委书记、副书记,二级党组织书记等。根据会议需要,可安排相关部门负责人或其他人员参加或列席书记例会。 第五条 书记例会以主题发言、专题汇报、交流讨论、专题学习等形式进行。 第六条 书记例会原则上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第七条 书记例会的主要内容包括: 1.学习、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重要指示、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2.总结、交流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3.听取二级党组织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汇报,督促检查工作任务推进和落实情况; 4.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重点工作任务; 5.其他需要研究讨论的事项。 第八条 参会人员要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向组织部请假,并指派本党组织副书记或其他委员参加。 第九条 参会人员应将书记例会精神及时传达到所在单位,并认真加以贯彻落实。 第十条 本制度由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皖南医学院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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