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政〔2024〕40号
各处级部门、单位:
《皖南医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培养及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4年4月17日第11次院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落实。
附件:1.皖南医学院 “双师双能型”教师申报表
2. 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申报汇总表
皖南医学院
2024年4月17日
皖南医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培养及管理办法
(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升教师实践技能,建设一支符合学校发展需要的“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应用型人才,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培养目标
“双师双能型”教师指既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较高的专业理论教学水平,又具有规范的专业技能和专业实践能力,或具备行业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挂职、项目研发和科技服务等经历的专任教师。
学校“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目标是:在具备良好师德修养和扎实的本专业理论知识基础上,建设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行业背景、产教融合的教师队伍。
二、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近三年,师德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和专业技能,胜任高校教学工作,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至少一年。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教学质量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和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4.身心健康,具备胜任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身体条件。
(二)资历条件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满足下列资历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
1.取得与从教专业相关的非教师(实验)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职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包括行业特许的中级以上资格证书);
2.具有本专业、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国家或行业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3.近5年有1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行业企事业单位从事本专业、相近专业的实践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实验、实训等专业实践活动,或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其到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挂职、兼职或接受专门技术培训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了解行业、企业信息,增强行业职业实践能力,并取得一定的实践成果;或校本部教师在直属附属医院进行临床实践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推动基础医学教育教学与临床医学教育教学融合,并取得一定的实践成果。
4.近5年主持或参与(前三名)两项及以上应用型研究项目,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至少主持1项省部级及以上项目;②主持2项市级及以上项目 ;③至少主持1项横向课题;④至少主持1项成果推广项目;⑤至少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排名第一)。
5.经学校组织专家组认定的其他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和实践成果。
6.直属附院已聘任在医、药、护、技等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且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三、认定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人员如实填写《皖南医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所在部门(单位)审核,主要包括:
(1)“双师双能型”教师申报表;
(2)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4)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行业执业资格证书;
(5)行业企业实践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所在单位审核:各基层单位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单位申报材料包括本单位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个人申报表及申报支撑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需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学校资格审查: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被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拟确定的“双师双能型”教师名单。
4.公示:对审定合格人员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5.手续办理:审定合格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统一认定为“双师双能型”教师,并由人事处备案管理。
四、“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的培养与管理
1.鼓励教师参与企业挂职工作,着力提升教师专业实践能力,进一步加大“校企互聘”工作力度。增加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的机会,逐步引导教师重视应用领域的投入与实践能力的提升,鼓励教师开展应用型研究,将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业绩作为岗位分级聘用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2.鼓励教师在职期间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培养与培训,积极搭建各类专业技能提升平台。
(1)鼓励教师参加国家部委或全国性行业协会组织的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评审(考试)以及国家或行业的职业(技能)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选派教师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认证培训。
(3)依托学校创业孵化基地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提高教师的实践实训水平。
(4)邀请行业企业专家或技术人员到学校为教师进行系统的专业技能培训。
(5)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或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校级以上创新创业比赛。
五、保障机制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工作,认真制定本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计划,积极为广大教师申请“双师双能型”教师相关培训创造条件,逐步改善本学院教师队伍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技能结构。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要积极与企业、行业联络,搭建合作平台,聘请有实践经验又能胜任教学任务的行业专家或工作一线的技术骨干承担实践教学任务,打造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
3.“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各二级学院将符合资格条件的教师按规定程序和时间推荐到学校人事处。
4.对已认定及聘任的“双师双能型”教师实行动态管理。出现违规违纪、学术不端、师德失范等行为之一者,学校取消其“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
5.经学校批准到企业或科研机构挂职的教师,从事与所教授专业相同或相关的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工作的,经所在企业或科研机构考核合格后,脱产实践期间待遇参照学校教职工教育培养文件中教职工脱产学习期间待遇执行。
6.对认定并聘任为学校“双师双能型”教师,且学校年度考核优秀者,同等条件下,在专业技术主体岗位职务聘任、岗位晋级工作中给予优先考虑。
7.优先选派“双师双能型”教师参加专业、行业的国内外进修及会议交流。
六、其他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皖南医学院办公室 2024年4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