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23〕38号
党委各部门、各二级党组织;行政各处级部门、单位:
《皖南医学院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已经2023年4月14日学校第11次党委常委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落实。
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14日
皖南医学院关于修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适应新时代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决定对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修订,现对本次修订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服务需求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主线,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通过构建符合我校学科定位和发展目标的高水平课程体系,优化和规范培养过程,强化研究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应用能力培养,注重科教融合和产学研结合,形成以能力提升为导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修订依据
以《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以下均简称《基本要求》)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等系列文件为指导,课程设置以《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以下均简称《核心课程指南》)及相关专硕类别指导性培养方案为参考,结合我校办学定位和学科特点进行培养方案修订。
三、基本原则
(一)落实分类培养原则
进一步形成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区分度和侧重点。学术学位强化理论深化和学术研究训练,突出科教融合,注重提升知识获取能力、学术鉴别能力、独立研究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加强系统科研训练和学科交叉联合培养;专业学位有针对性地强化实践训练和实践要求,突出产教融合,注重实践应用能力训练,着重突出课程应用性和综合性,培养学生解决行业复杂问题的能力。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的研究方向名称可以相同,重点在课程内涵和培养要求上形成侧重。
(二)形成一级学科(专业类别)特色
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围绕教育部的《基本要求》,在一级学科层面上梳理学科主干知识体系,进行课程和培养环节的设计。
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的内容、要素和结构应符合指导性培养方案和《基本要求》,各项标准不能低于指导性培养方案和《基本要求》的规定。
(三)践行“五育并举”,构建全面发展的培养体系
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五育并举”,构建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
将思想政治教育纳入课程教学目标,开展思政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科学合理设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构建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体系。完善研究生劳动教育、美育和体育理论课程教育和实践教育体系,注重教育实效,实现知行合一。
(四)优化课程体系,建设专业基础课,深化专业(方向)课
把培养目标和学位要求作为课程体系设计的根本依据,重视课程体系的系统设计和整体优化,坚持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养为重点。课程设置应参考《核心课程指南》,专业基础课以基础理论课、研究方法课为主体,专业(方向)课以学科前沿课、专业交叉课为主体。
四、修订范围
所有研究生的学术学位学科及专业类别。
五、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学科(类别)简介
简要介绍本学科的发展历史、师资力量、科研情况、学科范围、学术地位、培养条件等方面的特色,字数限制在800字以内。
简述专业类别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在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以及与相关学科的联系,重点突出本领域的特色、优势及影响力,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
(二)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为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服务。
1.学术学位研究生
培养具有创新能力,能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者独立承担部分研究工作,具备进一步在学术领域深造的知识结构和学术能力的高素质学术研究型人才。培养目标应参考国家学位条例、《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基本要求》等,根据学科特点,在品德素质、知识结构、基本能力等方面提出更为明确的要求,充分彰显学科特色优势,培养具有本学科扎实系统的理论基础,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和知识创新能力并产出相应学科领域具有先进性创新成果的硕士研究生。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为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服务,培养掌握某一专业(或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各专业学位类别应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结合本专业学位类别特点,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具体要求,明确本专业学位类别研究生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及结构,应接受的实践训练,应具备的基本能力或应获得的职业资格认证考试证书等具体细化的培养目标。
(三)研究方向
各学科(类别)研究方向的设置应结合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需求,考虑本学科(类别)自身的优势和特色,把握本学科(类别)的发展趋势。每个研究方向应有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或团队,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充裕的实践基地,能开出本研究方向的相关课程,有充足的研究经费和支撑平台。
通过对研究方向的梳理和凝练,推进招生与培养一体化建设。列入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研究方向,均须与培养方案中的研究方向保持一致。
(四)培养方式
1.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学术科研和论文撰写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合理安排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思想政治、学术规范训练等环节,着重培养研究生优良学风素养、学术探索精神、学术创新意识、独立科研能力、学术交流能力、学术鉴别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在指导方式上可采取责任导师和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导师的第一责任人作用,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开展应用性研究和论文撰写相结合的方式,各专业学位类别可根据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做出符合本专业学位类别特点的规定,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培养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除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外,其余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原则上应构建“双导师”培养机制,由校内导师和行(企)业专家共同承担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指导工作。
(五)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
(六)学分设置
1.研究生课程一般15-18学时为1学分,实践(验)类课程18学时1学分。
2.课程总学分原则上不低于28学分,不高于32分。
(七)课程设置
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参考《核心课程指南》,要体现学科发展前沿,注重研究生理论研究与创新能力的培养,将立德树人贯穿课堂教学的全过程,并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课程设定后原则上不得随意改动。
研究生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包含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方向)课;选修课包含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课一般由研究生学院负责安排,其他课程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安排。原则上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安排在第1、2学期。
1.公共课程
(1)思想政治课程
硕士研究生设置两门思想政治课程(必修3学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2学分;《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
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开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2学分;《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学分。
(2)外语课程
外语课程旨在培养研究生专业外语综合应用能力,以英语为主要语种,学校统一开设《专业英语》,1学分。
(3)劳动教育、美育和体育课程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我校为研究生开设劳动教育、美育和体育必修课程,每门课各1学分,共计3学分。
(4)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类课程
开展研究生的职业发展规划和就业指导类课程,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理念,计1学分。
2.专业课程
专业基础课按一级学科(类别)设置,确保研究生能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专业(方向)课程指适用某一培养方向研究生培养的专属性课程。
(1)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须依据《核心课程指南》进行设置。核心课程应不少于所开专业必修课程的2/3,不少于所开专业选修课程的1/2。入选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核心课程总门数应不少于3门,如《核心课程指南》中所列课程未超过3门,则应将核心课程全部纳入培养方案,并优先选作专业必修课。
(2)专业课程中融入课程思政元素,从内容-形式-功能-效果等方面优化课程设置,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植入科学家精神、人文关怀、家国情怀、献身科学等育人内涵,落实课程思政建设的目标和要求。所有课程均须编制课程思政育人案例,育人案例重点体现爱国主义、理想信念、德育、美育、劳动教育、学术道德与学术伦理、职业道德与职业伦理等相关内容。
(3)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应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培养目标,突出对研究生专业技能的培养,研究方法类和实验实践类课程分别至少开设1门,体现宽口径、厚基础、重应用的培养要求。
(4)围绕学校学科发展方向,鼓励研究生培养单位开设双语课程和全英文课程,并优先安排教学任务。
课程设置如下表所示:
课程 类型 | 课程 类别 | 修读方式 | 课程构成 | 设置方式 | 考核 方式 |
公共课 | 公共 必修课 | 必修 | 思政、统计、劳育、体育、美育、就业指导类课程 | 校统一设置 | 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考核 |
公共 选修课 | 选修 | 专业英语、实验方法类、spss等软件应用类课程 |
专业课 | 专业 基础课 | 必修 | 基础理论课、研究方法课 | 各一级学科/类别所在培养单位论证上报学校,经学校审核后开设 | 培养单位组织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向研究生学院备案 |
专业 (方向)课 | 必修 | 前沿课程、进展课程等 |
专业 选修课 | 选修 | 学科交叉融合类、双语课、全英文课程等 |
(八)学术与实践环节
1.学术活动/前沿讲座(2学分,必修)
前沿讲座旨在培养研究生熟悉本学科的重要学术理论和前沿性成果,提高研究生参与学术活动的兴趣,提升学术交流能力。前沿讲座由两部分构成,一是要求研究生参与一定数量的学术活动,包括各类学术论坛、学术讲座、学术会议等;二是要求研究生应当主讲(会议报告)一定数量的前沿讲座。前沿讲座应贯穿于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应邀请企(行)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职称专家,开设企(行)业发展前沿讲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参加一定场次的行业前沿讲座。
学术学位研究生至少参加10次学术活动,专业学位研究生至少参加6次学术活动,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学分,学分为2学分,于第四学期末提交考核结果。
2.实践环节/专业实践(1学分,必修)
(1)专业实践是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环节。学术型研究生的实践形式可以是课程实验、行业企业实践、课题研究等多种形式;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按照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执行;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以到企(行)业开展的实践活动,实践时长及学分要求应依据国家教指委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制定。
(2)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三助”(即“助研”、“助教”和“助管”),并完成其中一项,且总实践学期不少于四学期。
(3)除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外,研究生均需参加创新创业类活动或者竞赛,方可获得实践活动学分。
(九)学位论文
1.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指研究生以书面及口头报告的方式汇报所选课题情况,专家组据以判断该选题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做出是否开通的决定。开题报告内容一般包括选题的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概况、研究内容、研究方法、预期成果、进度安排和可能存在的问题等。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题应紧密结合临床工作,以临床研究及临床实践经验总结为主,其他专业学位课题要能够运用知识独立解决本专业领域内实际问题,突出应用性和专业实践性。
2.中期检查
在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中期,培养单位应组织检查小组对研究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度、工作态度和精力投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提出相关整改意见。
3.学位论文撰写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或导师组的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应充分反映研究生已全面达到培养目标所规定的各项要求。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的实际工作时间(从开题报告到申请论文答辩)一般不少于1年。
六、修订程序
(一)制定方案
各学科(类别)所在学院成立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学院院长、研究生教育工作分管副院长、学位点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等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统筹规划组织本单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各学院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分别成立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由学科(类别)负责人、各专业方向课程教研室主任、专家委员会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任课教师代表、研究生教学秘书等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培养方案起草修订工作。
各工作小组应广泛调研国内外该学科点的培养方案,以多种形式收集行业企业、校友、导师和学生的修订意见,进行需求分析和评估。工作小组应结合学科专业实际和修订建议,按照本指导意见和培养方案模板,制定培养方案修订初稿。
(二)审议审定
各学科点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审议稿并提交学院专家委员会修订完善。
学院培养方案修订领导小组对各学科(专业类别)培养方案进行审议,形成书面审议意见,由组长签字后,报研究生学院。
研究生学院对各学院报送的培养方案及相关材料进行形式和内容审核,邀请校内外专家论证并修改完善。
(三)颁布实施
研究生学院将审核通过的培养方案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审核,经校院长办公会审定,颁布下发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