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23〕40号
党委各部门、各二级党组织;行政各处级部门、单位:
《皖南医学院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已经学校2023年4月14日校党委常委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落实。
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 皖南医学院
2023年4月14日
皖南医学院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全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将“三全育人”和“五育并举”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在总结2017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运行基础上,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决定启动新一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为了保证本轮培养方案修订科学性与规范性,现就本轮修订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对标对表国家标准、专业认证、专业评估、审核评估等要求,坚持学生中心理念,推进“大思政课”育人实践,准确把握医学教育基本规律和医学人才成长规律,构建新型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新性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德能兼修人才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根据《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培根铸魂行动,创新主渠道教学改革,完善思政课程群,拓展课堂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优化评价体系,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平台,推进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思政资源使用,推进学校已有思政基地资源开发,构建思政实践教学体系,推动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推动思政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相结合,教育引导学生坚定“四个自信”,把立德树人内化于人才培养全过程。
(二)践行“五育并举”,培养全面发展人才
以素质发展为核心,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确立和体现全面发展的教育观,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在“融合育人”的理念下,构建完善“五育并举”的课程体系。以养成良好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为目标,完善体育课程体系。以美育课程和艺术俱乐部等形式完善美育教育体系。以劳动实践周和日常劳动相结合的方式完善劳动教育体系。将国际理解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培养学生全球视野与跨文化交流的能力、培养大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意识。
(三)优化课程体系,厚植学科专业基础
基于OBE教学理念构建课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合理安排总学分,统一通识教育课程,聚焦学科基础和专业教育课程,构建有专业特色的高质量课程体系。进一步优化专业教育课程结构,合理安排课程门数,确保专业核心课程学分学时。均衡学分的学期分布,切实提高学习效果。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核心课程的要求,优化课程体系的模块化设计,以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重视知识内容的基础性、系统性和前沿性,开展纵向和横向的课程体系改革,实现课程内容的有机衔接,科学规划课程学期分布。优化课程教学大纲、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完善以岗位胜任力为导向的过程性与终结性相结合的评价体系。
(四)强化实践教学,推动理实融合共进
按照高素质创新性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大力开展实践教学改革。要求医学类相关专业及鼓励其他专业独立设置整合性实验课,提高综合性、设计性、探究性实验项目比例。对照专业培养目标,明确实践教学的目标与要求,制定细化可操作的实施方案。改革课内实践教学方式,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强化早实践、多实践,将学科专业技能竞赛、执业资格考核技能等内容融入到日常实践教学中;在现有实践教学课程基础上,积极探索符合本专业特点的校企合作、校院合作等课外实践教学形式。增加实践教学比重,丰富实践教学方法和内容;严格毕业实习考核和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构建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提升岗位胜任力。
(五)深化教学改革,提升自主学习能力
深入推进以学生自主学习为导向的教学方式改革,从注重培养学生认知能力、职业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出发,注重理论知识传授向专业能力提升转变,从“以教为主”转向“以学为主”转变。大力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鼓励开展基于器官系统等整合式教学、基于问题导向的小组讨论式教学。按照“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标准,重视开发和利用与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相融合的课程,加强学校一流课程建设,充分利用校内外线上优质教学资源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翻转课堂、PBL、CBL、研讨式教学等改革创新,推动课堂革命。加强理论教学和实验、实践和学科竞赛的有效结合,推进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的深度融通,提升学生动手和创新能力,拓展学生自主学习和发展的空间。将自主学习纳入学分认定,激发学生课外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和终身学习的习惯。
(六)推进学科交叉,突出人才培养特色
深入贯彻教育部“四新”建设、“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的具体要求,践行专业培优行动,推进“五育并举”与“三全育人”有机融合,构建新型课程体系,探索卓越、拔尖人才培养的皖医路径和模式。通过开展主辅修专业、开设微专业、拓展主辅修方向、国内外联合办学等多种修业方式,设置交叉融合专业方向课程模块,推进新医科建设,注重“医工”“医理”“医文”交叉融合,推进以医为主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提升专业培养与职业发展需求之间的匹配度,进一步明确各专业人才培养特色,进一步突出“通专结合型”等人才培养特色优势,传承创新发展新安医学,推动新安医学等系统思维理念融入现代医学人才培养模式。鼓励相关专业开展卓越人才、拔尖人才培养试点班,鼓励学生实现学科和专业交叉融合发展,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成长发展奠定坚实的多学科基础。
三、修订范围
本轮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范围为我校五年制、四年制全日制本科及三年制、二年制全日制专升本专业。
四、基本框架
(一)培养方案基本要求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在指导思想、人才培养定位、教育教学改革建设、通识教育课程设置等要严格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同时根据各专业认证标准或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特色化、个性化修订。
1.总学分学时要求 五年制专业的毕业总学分原则上不超过300学分(含实习等),总学时不超过3500学时(不含实习等);四年制专业的毕业总学分原则上不超过240学分左右(含实习等),总学时不超过2700学时(不含实习等);专升本专业根据学制情况参照本科进行合理安排。原则上16个学时对应1学分,最小学分为0.5学分。各类集中性校内外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每周按30学时计1学分。原则上每学期安排教学周19周(实习前各专业结合实习情况安排教学周)。
参照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分类,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原则上保持课程一致。各开课单位开设的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及相关专业教育课程要结合各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对医学类、非医学类等不同学科门类,以及五年制、四年制本科、专升本等不同学制专业等设置有区分度的学时学分的课程,提交人才培养方案信息化系统,形成学校的课程库。
2.相关比例要求。通识教育的学分比例占30%左右。实践教学的学分比例不低于35%。选修课程的学分比例在10%左右。自主学习学时占比在10%左右。
(二)培养方案框架结构
1.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基础知识牢、实践能力强、社会需求高,有创新精神、发展后劲的高素质创新性应用型专门人才。各专业应根据学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总目标,充分调研,认真分析社会需求及本专业学科支撑情况,找准位置,科学客观地确定培养目标,同时注意凝练专业特色。要避免培养目标与培养要求、知识结构、培养方式、课程设置脱节。
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包括目标定位和目标预期。目标定位是对本专业培养的人才的基本素养、服务面向、层次定位的具体说明,要与党的教育方针、国家战略需求、国家关于专业人才培养的政策、学校办学定位和目标定位吻合;目标预期是对本专业学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和专业领域发展预期的具体说明,要体现专业对人才培养理念的系统思考和深入认识。
2.培养要求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认证标准和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结合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特色进行科学表述,对毕业要求进行合理分解,形成可教、可学、可评、可达成的能力指标点。
3.主干学科和核心课程
各专业的主干学科、核心课程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22年)》规定。
4.修业年限与学位
各专业的修业年限及学位类型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22年)》规定。
5.时间分配(按周计算)
五年制专业按252周安排,四年制专业按200周安排,三年制专升本专业按148周安排,二年制专升本按96周安排。其中入学教育、军训2周,毕业教育及毕业考核4周。
6.课程设置及学时学分
确立以产出为导向(OBE)的课程观。把握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关系;把握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的关系,把握培养专才和培养通才之间的关系。
按照选修要求和课程属性分类,分为必修课程/选修课程、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教育课程。
6.1通识教育课程
通识教育课程含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及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两部分。可根据不同学制、专业要求设置。
(1)通识教育必修课程
①思想政治课程(19学分)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3学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3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3学分;《思想道德与法治》3学分。第1-4学期开设。
《形势与政策》3学分(含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碳中和碳达峰、国际理解教育等);《四史》1学分。五年制第1-8学期开设,四年制第1-6学期开设。
思想政治课程采用线上线下及演讲比赛、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开展,其中各类实践总学分不少于2学分。本科和专升本课程设置不同。
②大学英语课程(10学分)
《大学英语》必修10学分,分四个学期开课,第1-4学期学分分别为3学分、3学分、2学分(特色英语)、2学分(专业英语)。鼓励开设英语高阶课程(如考研英语、大学英语四六级等课程),为学生拓展学习选修。
③大学计算机课程(4或5学分)
非医学类专业开设《计算机应用基础》4学分。医学类专业开设《计算机应用与智慧医疗》5学分。鼓励开设计算机高阶课程(如《互联网+医疗健康》、《人工智能+医疗健康》等实践课程),为学生拓展学习选修。
④大学生创新创业课程(4学分)
《大学生创新思维训练》1学分;《大学生创业导论》1学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2学分。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⑤大学体育课程(12或14学分)
《大学体育》8学分,第1-4学期开设,每学期2学分。高年级体育课四年制第5-6学期4学分,五年制第5-8学期6学分,以乐跑、体育活动、线上课程等形式开展。
⑥大学美育课程(2学分)
《大学美育》2学分,第1-6学期开设。采取线上或线上线下混合等多种形式开展。
⑦大学劳动教育课程(2学分)
《大学生劳动教育》2学分,理论与实践1学分,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学习;线下劳动实践1学分。各专业应在实习、实训课程、专业服务、创新创业活动以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中,强化生产劳动锻炼,培养劳动技能,提高创造性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树立劳动光荣理念,养成热爱劳动传统。
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2或4学分)
非临床医学类专业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2学分(其中线上0.5学分,线下1.5学分);临床医学类专业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医学心理学》4学分。
⑨大学生国防教育课程(2学分)
《军事理论》课1学分,军事技能训练3周计1学分。
⑩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课程(4-10学分)
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课程每学年2学分,具体参照《皖南医学院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方案及学分认定办法(试行)》。
(2)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应突出“五育并举”,分为“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创新创业、艺术创作与审美体验”五大模块,旨在拓展学生知识面和综合素质,提升学生价值判断、理性思考、创新创业和艺术审美的能力,每个模块至少各选修2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不低于10学分。
6.2学科基础课程
学科基础课程含学科基础必修课程和学科基础选修课程两部分,是由学科大类中相关学科的共同专业基础课程构成,按照基础性、公共性和学术性原则设置,具有完整规范的知识体系,旨在培养学生具有科学的思维能力和坚实的理论基础,具备今后在该学科大类向某一学科发展的适应能力。既要体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的课程设置要求,又要反映我校的特色和优势,各专业要充分考虑新医科、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卓越人才2.0计划培养要求,相关学院共同论证课程模块、课程类型、教学内容、学时学分等。
6.3专业教育课程
专业教育课程含专业教育必修课程和专业教育选修课程两部分。专业教育必修课程严格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执行,专业教育选修课程开设要求课程设置呈模块化、体系化、体现一定的专业特色方向,且专业教育选修课程的总学分大于学生应修学分,具体的门数及学分由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设定。鼓励开展主辅修专业、开设微专业、拓展主辅修方向、国内外联合办学等多种修业方式,以规范严谨、精炼优质为建设目标。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本科各专业教育选修课程原则上不少于6-8学分,专升本专业教育选修课程原则上不少于2学分。专业教育课程群或体系要能充分体现人才培养特色。
三类课程模块设置见表1。
表1 三类课程设置一览表
课程平台 | 课程模块 | 修读 方式 | 课程构成 | 设置要求 |
通识教育 课程 | 通识教育 必修课程 | 必修 | 思政课、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体育、美育、劳育、国防教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等课程 | 学校统一规定课程设置和开课要求 |
通识教育 选修课程 | 选修 | 包括校内课程及网络通识课,分“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创新创业、艺术创作与审美体验”五大模块,充分体现五育并举,培养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意识 | 在校期间每个学生要求修满10学分 |
学科基础 课程 | 学科基础 教育课程 | 必修 | 一级学科基础课,为专业课学习奠 定必要基础的课程 | 专业所属学科中应修读的学科基础课程 |
选修 | 拓宽、深化学科基础知识类课程 | 在校期间每个学生要求修满4-6学分 |
专业教育课程 | 专业教育 必修课程 | 必修 | 根据培养目标所开设的专业知识和 专门技能的课程 | 各专业学生应修读的专业课程 |
专业教育 选修课程 | 选修 | 拓宽、深化专业知识类课程 | 后续专业课程,包括跨学科课程 |
7.课程性质
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性质按学习方式分为必修和选修两种;按课程模块分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各课程模块皆可根据需要设置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8.实践教育
实践教育包括与理论课程教学同步进行的实验/实训项目、独立设置的实验/实训课程、实践教学、专业见习、毕业实习、社会责任感教育实践活动、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军训等。要求建立科学完整、相对独立的实践教育教学体系。加强实践课程内容的相互联系,使课程实验、毕业实习、创新创业活动等诸环节融为一体。
实践教学学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设定。为保证实践教学落到实处,所有实践教学均要有细化实施方案,含教学组织计划、教学内容、学生考核等具体内容。
综合考虑人才实践技能,岗位胜任力培养及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建议五年制各专业、四年制医学类专业原则上安排12个月实习,实习交接时间相对集中统一,其中以考试等形式毕业的专业集中在5月中旬左右实习交接;以毕业论文等形式毕业的专业集中在4月中旬左右实习交接;四年制其他专业原则上安排6个月实习或根据相关专业质量标准要求实习,一般集中在5月中旬及11月中旬左右实习交接。全日制专升本相关专业参照全日制本科执行。
表2 实践教育环节一览表
序号 | 实践环节 | 内容 | 学分 | 实施途径 建议安排的时间或学期 | 备注 |
1 | 大学生国防教育 | 教育部统一要求 | 2 | 学校统一安排 | 课外 |
2 | 社会责任教育实践 | 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 | 10 | 寒暑假到各级医院、社区服务等参加系列实践活动 | 课外 |
3 | 创新创业教育实践 | 学科竞赛、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等 | 2 | 学生自主在各个学期参加创新创业活动 | 课外 |
4 | 实验技能 | 相关课程实验实践教学 | | 按各课程教学大纲实施 | 课内课外 |
5 | 专业见习实习 | 见习实习大纲 | | 见习周 实习周 | 课内课外 |
9.学业评价方式和要求
学业评价应根据课程特点、教学形式和教学目标,加强过程考核和实践考核。评价形式力求多样化、过程化,能比较全面检查教学内容的阶段性完成情况,注意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课程教学以学科、临床问题、案例为基础,教学方法包括课堂讲授、小组讨论、基于问题或案例的学习、同伴学习、实验、见习实习、临床示教、临床技能训练以及社区实践等。课程考试成绩由平时成绩(含实验、课堂讨论、作业、出勤等)、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学校鼓励推行多样化的考核方式,以及形成性评价及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体系。
各专业毕业考核可根据专业要求通过毕业综合考试、毕业技能考核、毕业论文答辩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毕业考核,合格后方可毕业。
10.学位及学分要求
阐明学生在校期间须完成总学分、必修课程学分,选修课程学分、实践教育环节学分及授予学位等具体要求。
五、修订程序
(一)组织领导
成立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专项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并组织专家对培养方案进行审定,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相关学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相关学院成立人才培养方案专项工作组,由各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学院领导班子、专业负责人、核心课程骨干教师、辅导员等为成员,负责人才培养方案的起草、修订、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调研论证
学院通过走访调研、问卷调查、讨论会、座谈会等形式,了解把握本专业发展的前沿动态和同类院校的建设现状,调研社会需求、用人单位对本专业人才知识、能力结构的需求和我校毕业生的评价,认真听取教育专家、任课教师、学生(含毕业生)及家长对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分析现有教学计划存在的问题,依据本次修订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拟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思路和基本框架。
(三)起草方案
本轮培养方案修订,实行人才培养方案信息化系统管理。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基本框架和思路,起草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填报到人才培养方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各专业开设的课程可从人才培养方案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课程库中选择形成课程体系,如遇课程库内无相关课程,请专业所在学院协同教务处与课程所在学院商榷;信息填报完成和选取课程后,可直接通过人才培养方案系统导出人才培养方案初稿,通过召开所有主干课程教师代表参加的研讨论证会和学生座谈会,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人才培养方案第一稿。
(四)学院专家委员会论证
学院专家委员会和利益相关方(学生、行业企业和用人单位)代表,对人才培养方案第一稿进行研讨和论证。专业负责人根据专家委员会的修改意见进行修订完善,形成人才培养方案的第二稿。
(五)学院人才培养方案领导小组审议
学院人才培养方案领导小组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议,形成书面审议意见,由组长签字确认后,报学校教务处。
(六)学校邀请校外同行专家论证
教务处负责对各学院报送的人才培养方案及相关材料进行形式和内容审核,邀请校外专家论证。
(七)学校教指委审核
教务处审核通过的人才培养方案,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审核。
(八)院长办公会审定
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的人才培养方案提请院长办公会审定,编印下发并执行。本轮人才培养方案拟于2024级开始实行。
六、进度安排
(一)修订阶段 2023年4月-8月
1.学校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总体安排。
2.专业所在学院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二)提交阶段 2023年9月
1.学院需在人才培养方案系统中提交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同时报送纸质论证材料材料,包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起草思路和框架、人才培养方案调研分析报告、各类座谈会会议记录、专家委员会论证报告、学院人才培养方案领导组审议意见及结论。
(三)再修阶段 2023年10月-11月
1.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提交的培养方案,请校内各学院沟通、论证,反馈意见,学院再次修改。
2.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提交的修订培养方案,邀请校外相关专家论证,反馈意见,学院再次修改。
(四)核定阶段 2023年12月
1.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提出的审定申请,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审定。
2.教务处汇总审定后的培养方案,报学校批准后,编印下发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