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24〕27号
各部门、单位:
《皖南医学院直属附属医院向学校党委常委会请示报告事项实施办法(试行)》已经2024年4月17日第11次党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17日
皖南医学院直属附属医院向学校党委常委会
请示报告事项实施办法(试行)
一、请示报告的主体
二、请示报告的内容
(一)重要事项请示
(二)全面工作报告
(三)专题工作报告
三、请示报告的要求
(一)重要事项请示
(二)全面工作报告
(三)专题工作报告
四、请示报告的办理
(一)重要事项请示
(二)全面工作报告
(三)专题工作报告
五、明确责任
(一)明确责任主体
(二)建立工作机制
六、结果运用
七、附则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皖南医学院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