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23〕95号
各部门、单位:
《皖南医学院专职思政课教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3年11月3日第39次党委常委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落实。
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3日
皖南医学院专职思政课教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校发〔2020〕122号)精神,加强专职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完善专职思政课教师工作评价机制,科学评价专职思政课教师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校专职思政课教师。
二、考核原则
专职思政课教师考核坚持师德第一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和工作创新性,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三、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专职思政课教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统筹专职思政课教师考核工作,组长由联系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宣传部、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马克思主义学院,具体负责专职思政课教师考核工作的实施。
四、考核内容
专职思政课教师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德”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等;“能”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等;“勤”主要包括专职思政课教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等;“绩”主要包括完成岗位职责情况和实际工作效果等;“廉”主要指在各项工作中能够做到公正、公平,廉洁自律。
五、考核程序与方法
专职思政课教师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成绩实行赋分制,专职思政课教师提供的赋分业绩须为考核期内取得,相关业绩涉及跨年度的只可使用一次。考核程序与方法如下:
(一)个人总结
专职思政课教师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全面总结一年工作,填写《皖南医学院专职思政课教师考核登记表》(附件1),并提交业绩佐证材料和述职报告。
(二)教学科研业绩测评
1.教学研究项目:获批一类项目50分、二类项目20分、三类项目10分、三类以外的校级项目5分。
2.教学比赛:获得国家级教学比赛特等奖100分、一等奖80分、二等奖60分、三等奖40分;获得省级教学比赛特等奖80分、一等奖60分、二等奖40分、三等奖20分;获得学校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
3.教学成果奖: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500分、一等奖400分、二等奖300分;获得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200分、一等奖100分、二等奖50分、三等奖20分;获得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30分、一等奖20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
4.教学效果:获得一类教学效果30分、二类教学效果20分、三类教学效果10分、四类教学效果5分。
5.科研项目:获批一类项目500分、二类项目300分、三类项目20分、四类项目10分、五类项目5分。
6.科研成果奖: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特等奖500分、一等奖400分、二等奖300分、三等奖200分;获得省级科研成果特等奖200分、一等奖100分、二等奖50分、三等奖20分;获得校级科研成果特等奖30分、一等奖20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
7.发表论文:在新华文摘(全文)、中国社会科学、求是等刊物上发表的论文500分,在中央级党报理论版上发表的理论文章300分,在 SCI、SCIE一区发表的论文100分、二区论文80分、三区论文60分、四区论文40分,被 SSCI、A&HCI收录的论文60分,被 MEDLINE、EI收录的论文40分,在省级党报理论版上发表的重点文章30分,二类论文30分、三类论文10分、四类论文5分。
8.出版专著:A级出版社30分,B级出版社20分,C级出版社10分。
9.有关说明:
(1)教学成果奖排名分值。
①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500分:第1名500分、第2名400分、第3名350分、第4名300分、第5名250分、第6名200分、第7名150分、第8名100分、第9名及以后50分;
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400分:第1名400分、第2名300分、第3名250分、第4名200分、第5名150分、第6名100分、第7名及以后50分;
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300分:第1名300分、第2名200分、第3名150分、第4名100分、第5名及以后50分。
②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200分:第1名200分、第2名100分、第3名70分、第4名50分、第5名30分、第6名及以后10分;
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00分:第1名100分、第2名50分、第3名30分、第4名及以后10分;
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50分:第1名50分、第2名20分、第3名及以后10分;
省级教学成果三等奖20分:第1名20分、第2名及以后10分。
③校级教学成果奖须排名第一,特等奖30分、一等奖20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
(2)科研成果奖排名分值同教学成果奖。
(3)所有业绩成果须为考核当年取得,分类标准按《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1号)执行。
(三)师德考核和教学质量考核成绩
师德考核按获优秀等次100分、合格等次80分赋分。
教学质量考核按获优秀等次100分、良好等次85分、合格等次70分赋分。
(四)教学改革创新量化评分
1.主动进行思政课程创新改革,采用新教学方式方法开展教学活动;积极探索思政课程考试评价方式改革,注重考查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学改革创新方面获教学研究项目的,另按上述第(二)项第1条中规定得分加二分之一的分数;获得教学成果奖的,另按上述第(二)项第3条中规定得分加分。
2.开展实践教学,制定完善的实践教学计划,把实践教学与社会调查、志愿服务、社会服务、社会公益、校园文化建设等活动结合起来,创新实践教学主题、内容和方法,按照取得成效(在媒体上报道的)加分,国家级50分、省级30分、市级10分、校级5分。
(五)其他方面业绩测评
1.按时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集体备课活动,无故缺席部门和教研室开展的政治理论学习、集体学习等集体活动一次减5分。
2.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得5分、省级学术会议得2分,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言得10分、省级学术会议上发言得5分(最高不超过20分)。
3.在职博士获博士学位得20分,访学考核合格得10分。
4.担任学校思政类社团指导教师,并且指导情况获合格以上等次5分。
5.组织选派挂职并完成挂职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且当年挂职时间不少于2个月,当年得10分。
6获得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和国家教育部颁授的各种荣誉100分;获得省委省政府颁授的各种荣誉50分;获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厅颁发的各种荣誉20分;学校颁发的各种荣誉5分。
(六)考核成绩及等级评定
1.专职思政课教师考核得分由以上(二)-(五)项累加合成。教师提供有关业绩材料并由相关部门认定、教学质量考核原始结果由教务处提供。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本学院专家委员会和教师代表,在听取广大教师意见基础上进行赋分、排名,并做好相关问题的解释,妥善解决有关争议。
2.专职思政课教师考核分为优秀(一档)、良好(二档)、合格(三档)、不合格四个等级。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根据专职思政课教师业绩赋分和排名,按照排名前20%(含)为优秀(一档),排名在20%(不含)-80%(含)为良好(二档),其余除不合格人员外为合格(三档),提出考核等级建议。
3.马克思主义学院将专职思政课教师考核成绩、排名和推荐考核等级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4.马克思主义学院将赋分、排名和推荐等级等情况报领导小组审定。
六、考核等级限定条件
(一)在考核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结果不得评为优秀等级:
1.累计事假超过5天,或累计病假超过1个月,或有旷工行为;
2.在我校实际工作不满9个月(学校组织选派、挂职人员除外);
3.受党内或行政处分;
4.出现教学事故;
5.教学工作量不满规定工作量;
6.对组织上分配的工作任务拒不接受,不愿意承担公共事务;
7.政治理论学习、重要集体活动无故缺席1次及以上或有3次及以上请假。
(二)在考核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级:
1.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教书育人中发表不当言论、出现影响恶劣的事件、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
2.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及以上,或因工作态度不端正、纪律松懈带来工作失误或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
4.出现重大教学事故;
5.政治理论学习、重要集体活动有3次及以上无故不参加;
6.存在廉洁自律问题,且情节较为严重。
(三)连续四年未参加进修,第四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级。
七、考核结果应用
1.考核结果作为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发放、职务聘任、奖惩、晋级等的重要依据。
2.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在学校年度考核中直接认定“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按规定调离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连续2年考核排名后两名,停课学习半年,停课期间只享受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
八、考核纪律
专职思政课教师要正确对待考核,如实填报业绩,如实进行总结,及时提交材料,主动配合考核工作。考核人员要严肃考核纪律,实事求是、公平公正,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考核。对考核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人事处和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皖南医学院办公室 2023年1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