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23〕72号
党委各部门、各二级党组织:
《大学生党员实习期间教育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3年7月31日第24次党委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
2023年7月30日
大学生党员实习期间教育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实习期间教育管理工作,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我校,赴芜湖市以外的学校附属(教学)医院开展实习的学生党员。
第三条 学校以附属(教学)医院为单位,建立实习生党支部,实习生党支部为功能型党支部。
第四条 学校聘请附属(教学)医院教学管理部门或党委部门有关同志(党龄满1年以上)担任实习生党支部书记,三年为一个任期。党支部副书记由党性素养和综合素质较高的实习学生党员担任。
第五条 实习学生党员需接受学校党组织和医院实习生党支部的双重教育管理,不参与医院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及评先评优活动。
第六条 实习学生党员所在二级学院学生党支部主要职责:
1.负责大学生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
2.按月收取党员党费;
3.负责保管党员发展过程的档案材料,按要求做好党员发展和转正工作;
4.主动做好与实习生党支部的对接,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二级学院党组织的工作部署。
第七条 医院实习生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1.负责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等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学生党员党性修养及政治理论水平;
2.协助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与考察,在学生结束实习返校时,根据需要出具实习期间学习教育工作鉴定意见;
3.根据学校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第八条 医院实习生党支部工作程序:
1.聘任党支部书记。根据附属(教学)医院的学生党员情况,实施首轮党支部书记的聘任工作,对于新增的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从有学生党员进入的当年起聘。
2.确定党支部成员。学校组织部公布实习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信息,各二级学院将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报医院相关部门,由医院编入实习生党支部统一管理。
第九条 学校组织部负责对医院实习生党支部建设进行宏观指导;各相关二级学院党组织做好具体工作指导和联络工作;附属(教学)医院党委负责实习生党支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 建立常态化联系走访制度。按照一个二级学院党组织至少包保一个实习生党支部的形式,加强学校党组织与实习生党支部的联系。负责包保的二级学院党组织每季度至少到实习生党支部检查指导一次党支部工作,指导党支部或党小组开展党建活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第十一条 学校相关二级学院党组织应通过适当方式保持与在外实习学生党员的联系,了解掌握学生党员的思想动态和学习工作情况,并及时向他们通报学校党建工作要求和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 实习学生党员在外实习期间,如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按规定交纳党费,或不服从党组织安排的,应根据党章党规规定作出处理。
第十三条 医院实习生党支部要组织开展亮身份活动,强化党员身份意识,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集中住宿在医院的,实行党员寝室挂牌制度。
第十四条 在非学校附属(教学)医院实习的学生党员,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由所在二级学院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