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23〕51号
党委各部门、各二级党组织;行政各处级部门、单位:
《皖南医学院十佳教师评选办法》已经学校2023年6月17日校党委常委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落实。
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 皖南医学院
2023年6月17日
皖南医学院十佳教师评选办法
为深入挖掘优秀典型,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大力宣传新时代教师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改革创新的新形象,形成榜样在身边、人人可学可做的局面,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政治严明、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使命,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二、评选范围
“十佳教师”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满3年的在岗专职教师和直属附院临床教师中评选产生。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0名。
三、评选条件
1.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四有”好老师,坚持“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近两年师德师风考核均为优秀等次。
2.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三全育人”和“五育并举”,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社团活动、科学技术活动、参加各级各类竞赛、社会调查等,在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方面事迹突出。
3.坚守教育教学科研一线,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近两年教学质量考核获过优秀等次;积极投身教育实践,深入开展科研创新,在教学改革、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以科研促进教育教学等方面成果突出。
4.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甘于奉献,敢于担当,积极承担单位公共事务,积极参与社会志愿和公益服务,勇于承担学校急难险重任务,在学校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
在同等条件下,近两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获省(部)级二等及其以上自然科学、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教学研究成果等相当级别奖励的主要获得者。
2.指导学生参加省(部)级及其以上各类比赛、项目申报等获二等奖及以上者;参加省(部)级及其以上各类教学比赛获二等奖及以上者。
3.在重大任务、重点工作中为学校发展取得突破性贡献者,在突发事件、紧急任务中表现出色,产生较大影响和良好示范作用,受到上级表彰者。
四、组织领导
评选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中,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为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巡察工作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部、工会、团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评选工作。
各二级学院和直属附院党委成立评选小组,负责所辖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组长由二级党组织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单位行政负责人、二级党组织委员、党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教学督导组成员等与教学科研工作相关的人员组成。负责各阶段推荐工作和先进事迹材料整理报送。
五、评选办法及程序
1.各二级学院和直属附院在全校范围内推荐4名候选人,其中本处级单位2名(附2000字先进事迹介绍)。推荐结果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或直属附院党委研究通过,报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
2.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根据各二级党组织推荐情况,就推荐结果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汇总上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从基层推荐结果中推荐20名候选人,其中处级干部比例不超过10%。
3.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20名候选人先进事迹在校园网发布,在全校范围内发动师生投票推选,票选情况将作为评选推荐的重要参考。
4.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校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成员、部分教师和学生代表召开推荐人选评审会,现场听取推荐单位汇报,结合投票结果,择优推荐10名拟表彰对象,其中处级干部比例不超过10%。公示5天无异议,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对公示出现异议并查证属实者取消资格。
六、评选奖励办法
学校下发表彰决定,授予“十佳教师”荣誉称号。受表彰对象制作个人5分钟先进事迹视频简介,由学校通过相关新闻媒介载体对十佳教师事迹予以宣传推介。对表彰对象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近两年国家级、省级表彰的相关奖项推荐人选,原则上在学校“十佳教师”获得者中择优产生。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坚持“民主推荐、实事求是、好中选优、集体研究”的原则,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2.思想引领,彰显师德。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凡政治上不合格或违反师德师风的,实行一票否决;以政治素养、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3.事迹先进,生动感人。严格程序,广泛发动,确保推荐对象事迹先进、群众公认,把评选工作作为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契机,引导广大教师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积极探索新时代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升教书育人本领,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和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更大贡献。
八、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