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23〕67号
各二级党组织;各处级单位、部门:
《皖南医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暂行办法》已经学校第21次党委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落实。
附件:皖南医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暂行办法
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
2023年7月6日
皖南医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皖南医学院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皖南医学院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持续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发挥师德失范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广大教师以案为鉴,规范职业行为,坚守师德底线,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是指在教师发生《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禁止行为或《皖南医学院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列负面清单查实处理后,开展的带有查摆、剖析、反思、总结、教育、警示性质的通报工作。
第二条 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事件原因、查处依据、处理结果、经验教训等方面;涉及责任追究的,还应包括责任分析和追究等内容。
第三条 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形式。对查实的师德失范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和社会影响不同,采取会议通报、文件通报、公开曝光等形式进行通报。具体形式如下:
(一)情节较轻,受到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处理的,由当事人所在部门(单位)采取会议通报的形式进行通报;
(二)情节较重,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警告、记过等处理的,以文件形式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当事人所在部门(单位)召开教职工大会进行会议通报。
(三)情节严重,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或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及以上处分,或受到撤销、丧失教师资格行政处罚,或因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以文件形式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在学校各部门、单位进行会议通报。
对一些涉及敏感复杂问题的师德违规行为,不宜采取上述方式进行通报曝光的,在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同意后,可灵活采取适当方式进行通报曝光。
第四条 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时限。对情节较轻或情节较重但社会关注度不高的师德失范行为,原则上应在案件完结后的30日内进行通报;对影响较大、社会关注较高的师德失范行为,根据需要在适当的时机随时通报。
第五条 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要求。各二级单位应结合通报的案例加强教师师德警示教育,组织教师讨论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通报警示教育情况反馈纪委办公室和党委教师工作部。
第六条 纪委办公室和党委教师工作部应对各二级单位落实通报警示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二级单位及个人落实整改措施、执行处理处分决定等有关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第七条 本办法由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直属附属医院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通报警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