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22〕53号
党委各部门、各二级党组织;行政各处级部门、单位:
《皖南医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办法(修订)》已经2022年10月28日第28次党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学习贯彻落实。
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 皖南医学院
2022年10月28日
皖南医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办法(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引导广大教职工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号 )《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教师〔2019〕10号 )、《皖南医学院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校发〔2021〕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依据及原则
师德师风考核以《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皖南医学院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为主要依据,坚持以二级党组织为主体、党支部为主导,按照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
二、考核对象
皖南医学院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程序
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具体组织实施。师德师风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与年度考核同步开展。考核程序如下:
(一)自评总结
教职工个人填写师德师风考核表,对照考核依据和要求,对个人年度师德师风表现进行自评总结。
(二)基层考核
基层考核由各二级党组织负责。各二级党组织根据教职工个人自评情况,结合日常表现,充分发挥党支部(教研室)主导作用,通过综合评议,拟定考核等次。
各二级党组织在本办法考核原则规定范围内,根据本单位实际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组,制定考核实施方案,细化考核评议程序,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实施。考核工作组组长由二级党组织负责人担任,成员由部门单位行政负责人、二级党组织委员、党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教学督导组成员等与教学工作相关的人员组成。教学一线岗位上的教师、辅导员、实验实训中心的教辅,师德师风考核须包含学生测评。
考核结果经二级党组织委员会会议(二级学院和直属医院经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报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
(三)学校审定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对各二级党组织上报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核,报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审议,确定拟考核结果,在校园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党委会审定。
四、考核等次
(一)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设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50%。
(二)师德师风考核优秀等次条件:
1.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四有”好老师。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在课程思政和“三全育人”方面表现突出。
2.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做到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方面,积极主动参与第二课堂,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社团活动、科学技术活动、参加各级各类竞赛、社会调查等,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方面事迹突出。
3.践行终身学习理念,坚持潜心问道,以德立学;积极投身教育创新实践,业务精湛,以德施教。深入开展科研创新,以科研促进教育教学方面成果突出。
4.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讲诚信,乐奉献,积极承担单位公共事务,积极参加志愿和公益活动;敢于担当,勇于承担学校急难险重任务,在学校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
(三)师德师风考核良好等次条件: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做好课程思政,积极“三全育人”。
2.加强自我学习,开展教育科研创新实践,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指导学生开展各项活动,指引学生健康成长。
3.热心单位公共事务,积极参加学习活动和集体活动,较好完成本职工作,业绩有亮点,思想有进步。
(四)师德师风考核合格等次条件:
1.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2.愿意承担单位公共事务,按时参加学习活动和集体活动,服从组织安排,完成岗位工作。
(五)明确教职工师德师风行为底线,根据《皖南医学院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文件,有存在师德师风负面清单所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当年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的人员,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六)当年荣获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教职工,无违反师德师风负面清单行为,师德师风考核直接认定为优秀等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优先评为优秀等次:
1.在科技创新、教学创新、医疗服务等方面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突破性成果。
2.在传播优秀文化、关心爱护学生、奉献社会等方面有突出事迹。
3.在重大任务、突发事件、紧急任务,特别是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出色,做出突出贡献。
五、考核结果应用
(一)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干部选任、申报人才项目、申报教科研项目等重要依据;考核结果记入教职工个人档案。
(二)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当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并取消下一年度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科研和人才项目申请等方面的资格。
六、其他
(一)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引导广大教职工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积极探索新时代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升教书育人本领,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更大贡献。
(二)各二级党组织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考核工作,保证考核工作公开、透明度。对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教职工,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和管理。
(三)师德师风考核接受纪检部门监管。建立师德师风建设“一岗双责”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理、拖延处理或推诿隐瞒,考核弄虚作假等,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外出学习和挂职的教职工,外出期间由对方单位出具思想政治表现材料,所在二级党组织综合考察认定考核等次。同时具备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其主岗进行师德师风考核。
(五)直属附院可参照本办法基本精神和优秀比例另行制定相关规定,考核方案及临床教师师德师风年度考核结果报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备案。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皖南医学院师德师风考核暂行办法》(校发〔2020〕69号)废止。
皖南医学院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