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17〕30号
党委各部门,各二级党组织:
《皖南医学院挂职、选派干部管理办法》已经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认真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
皖南医学院挂职、选派干部管理办法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我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强化人才培养和后备干部多渠道、多层次、多岗位实践锻炼,使干部在实践中进一步积累经验、拓宽视野、增长才干、提升素质,促进干部健康成长,有计划地做好各类干部挂职、选派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挂职、选派干部的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培养规划,注重选派德才素质好、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干部进行锻炼。
(二)培养锻炼原则。培养锻炼干部的理论素养、政治素养、业务素质、文化素养;提升干部思考问题的能力、辨别是非的能力、容人容事的能力、工作实战的能力和严于律己的能力。
(三)服从组织原则。挂职、选派干部工作应从学校大局、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综合考虑,干部个人原则上要服从组织决定。
二、挂职、选派干部的条件、范围、名额、时间和地点
挂职、选派干部的条件、范围、名额、时间和地点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确定。
三、挂职、选派干部遴选的程序
个人报名或组织推荐,相关部门考察,校党委研究确定,报上级部门审批。
四、挂职、选派干部的相关待遇
政治待遇:选派帮扶干部和驻村扶贫工作队成员任职期间和期满结束后,在干部任用、职称评审等方面优先考虑。
相关补助:1.挂职、选派干部任职期间与学校同级人员享受同等福利待遇。2.挂职干部一般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800元,同城(不含所辖县)挂职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400元,赴省外(不包括西藏、新疆的)挂职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1500元。3.选派帮扶干部和驻村扶贫工作队成员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1000元;每人每月发放交通费1600元;专任教师(实验员)的超课时津贴按照所在教研室(实验室或实验中心)同等级别教师(实验员)的平均工作量计算。
五、挂职、选派干部的管理
(一)挂职、选派干部在任职期间由挂职、选派单位按本单位干部管理要求进行管理。挂职、选派干部必须服从接受挂职、选派单位的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挂职、选派干部的考勤纪律情况和现实表现情况,作为今后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挂职、选派干部在任职期间原则上与派出单位脱离工作关系,专心从事挂职、选派工作,不再承担派出单位的具体业务,派出单位要高度重视,合理安排好工作交接,为挂职、选派干部安心工作创造好条件。挂职、选派干部要珍惜机会,努力工作,勤政廉政,严格要求自己,出色地完成接受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
(三)挂职、派出单位要经常了解挂职、选派干部的思想和工作表现,帮助解决好挂职、选派干部及家属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切实帮助挂职、选派干部解除后顾之忧。
(四)挂职、选派干部在选派挂职期间只转党、团组织关系,人事、工资关系不变。
(五)凡经组织确定挂职、选派而本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予以严肃批评教育;在挂职锻炼期间如有违反党纪、政纪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挂职、选派期满后,需呈报述职报告。年度考核结果参照接受单位的年度考核结果。挂职干部的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七)各处级机构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发挥高校服务地方功能、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高度,鼓励和支持年轻干部参加各项挂职、选派工作。
六、挂职、选派干部的主要职责
(一)严格执行党对农村工作的指导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定和指示;自觉遵守接受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严格履行职责,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
(三)挂职、选派干部在任职期间要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清正廉洁,克己奉公,树立皖南医学院干部的良好形象,对工作不负责任,组织纪律性不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并报组织部门严肃处理。
(四)挂职、选派干部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关心群众疾苦,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和实事,勇于承担急难险重的任务,自觉接受各种考验,虚心学习,积累经验,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
七、附则
(一)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皖南医学院选派干部挂职锻炼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4〕10号)》同时废止。
(二)本办法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