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政〔2021〕108号
各相关处级单位、部门:
《皖南医学院2021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已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皖南医学院
2021年12月3日
皖南医学院2021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录取
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2021年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招生”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安徽省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1〕8号)和《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安徽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招委〔202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及录取工作机构
(一)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继续教育学院具体实施。学校成立2021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小组,组长文育锋,副组长黄月娥、李怀斌,成员黄顺国、李军华、王成斌、黄锋、金自峰、谢海烽、牛猛、刘韦、陈筠、陈玲玲、唐永生等。
(二)录取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设立7个职能工作组:
1.录取管理组。负责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联络,培训和辅导录取工作人员按流程操作;按照招生政策的有关规定,负责对预录考生进行审核检查;审查退档理由,解决有关问题;确认各专业最终录取名单;及时向学校招生办和分管领导汇报录取工作情况(责任部门:招生办、继续教育学院)。
2.系统管理组。负责现场网络系统管理和网络技术保障及录取信息的保密安全;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及录取所需设备的安装、调试,录取期间的系统维护与安全可靠运行,负责录取期间网上有害信息的监控和封堵,负责录取期间所有数据的管理、预测、校验、备份,及时在校园网发布录取考生信息等(责任部门: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
3.计划审核组。负责审核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审核录取过程中计划完成情况,实施计划调整方案。(责任部门:招生办、继续教育学院)。
4.录取咨询及阅档组。及时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审阅考生电子档案,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及时上传拟录取和退档考生电子档案,打印录取新生名册、打印新生录取信息登记表。负责咨询电话的接听、释疑工作。(责任部门:招生办、继续教育学院)。
5.后勤保障组。财务处负责新生储蓄卡的制作及招生经费保障(责任部门:财务处);后勤管理处负责录取期间的电力保障(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
6.安全保卫组。负责录取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录取现场实施封闭管理,禁止与录取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录取现场(责任部门:保卫处)。
7.录取监察组。负责监督检查各项录取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录取期间举报电话接听、信访接待;调查处理有关违规违纪案件(责任部门:纪委办)。
二、录取原则和方式
(一)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录取时应尊重考生志愿,考生科目不相同的专业不得跨类录取。
3.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2021年成人高等教育指导性招生计划的通知》(皖教发〔2021〕29号)规定,录取过程中,首先按计划对达线生源情况确定分专业录取数。如合格生源超过计划数,及时申请上浮不超过18%录取合格生源;如达线生源不足,及时申请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下浮20分内投档录取。
4.高职高专计划不得调整为本科计划。
(二)录取方式
采取计算机远程网形式录取。
三、录取工作程序
(一)准备工作
1.建立组织机构,做好录取工作人员培训。
2.熟悉、了解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程序。
3.准备网上录取所需的计算机软件、硬件设备及入网系统。
4.核对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情况。
5.录取现场实施封闭管理。
6.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确保远程网上录取安全、顺利。
(二)录取工作流程
1.下载电子档案
(1)在规定时间按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用户名、密码登陆院校录取子系统进行网上录取系统测试,并按时网上报到。网上报到时向省招生考试院提供负责人的值班电话及手机号码,并确保24小时联系畅通。
(2)按时下载考生电子档案。
2.阅档
阅档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审阅考生电子档案,确定拟录取新生名单,及时上传拟录取考生电子档案。
3.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招生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退档
拟退档名单和理由由录取管理组审查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确定。
5.录取后期工作
(1)打印新生录取名册。
(2)制作新生录取通知书和相关材料并寄发。
(3)按时完成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的后续工作。
(三)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报到后在规定时间内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四、强化纪律要求与监督检查
1.加强对录取场所的严格管理,录取工作人员佩证上岗,录取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各组成员应各司其职。
2.录取监察组实行全程监督,现场办公,在学校设立举报电话0553-3932826、0553-3932382。
3.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成人高考的人员,应主动申明,实行回避,不得参加当年的录取工作。
4.认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招生录取政策的学习和有关组织纪律的教育,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和技术水平;切实加强录取信息的管理;选派原则性强、综合素质高、身体健康的人员参加录取工作。
5.全体录取工作人员必须做到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严格执行政策,秉公办事。对于录取工作中发现违纪、违法的人和事,要坚决查处。
五、本细则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招生录取工作安排
皖南医学院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