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政〔20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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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单位:
根据《安徽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皖教人〔2017〕3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2〕98号)、《皖南医学院2022年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校发函〔2022〕50号)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附院)评审推荐、职能部门审查、学校教师(实验)系列职称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等程序,张婷等12位同志具备教授任职资格,查盈盈64等位同志具备副教授任职资格,章蓉等76位同志具备讲师任职资格,张玉等4同志具备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胡名媛等12位同志具备实验师任职资格。
经2023年1月6日学校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张婷等168同志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从2022年12月11日评委会通过之日算起。
附件:2022年皖南医学院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皖南医学院
2023年1月6日
皖南医学院办公室 2023年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