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政〔2017〕3号
各处级部门、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授予**等497位同志普通本科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皖教秘人〔2016〕212号),我校王海华、陈传俊、袁慧、江晓春、胡明华、陶秀彬、鲁卫华等7位同志具备教授任职资格,刘振宏、张浩、冯德香、湛孝东、李晶、施六霞、邵德翠、余结根、冯钢、刘银华、吕大伦、何池义、吴敬医、张永军、张丽琴、李丽娜、李远珍、杨进孙、沈杰、周运锋、武其文、黄德刚等22位同志具备副教授任职资格,吕俊同志具备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以上30位同志任职资格从2016年11月13日起算。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聘任王海华等30位同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从2016年11月13日起算,聘期5年。
特此通知。
皖南医学院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