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安徽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皖教人〔2017〕3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3〕113号)和《皖南医学院2023年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校发函〔2023〕51号)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附院)评审推荐、职能部门审查、学校教师(实验)系列职称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等程序,余亮等20位同志具备教授任职资格,王翔等45位同志具备副教授任职资格,张明敏等60位同志具备讲师任职资格,范佳丽等2位同志具备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叶莎莎同志具备实验师任职资格。
经2023年12月14日院长办公会审议、2023年12月15日党委常委会审定,同意余亮等128同志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从2023年12月2日评委会通过之日算起。
附件:2023年皖南医学院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皖南医学院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