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20〕59号
党委各部门、各二级党组织;行政各处级部门、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党委会议研究,现对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等各类委员会和领导小组及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一)组成人员
主 任:章 尧 廖圣宝
副主任:李 刚 吴金月 郑兰荣 贾贤燕 徐朝阳
委 员:各处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 人。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宣传部,主任:宣传部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2.在校党委领导下,统筹指导全校精神文明建设,包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校园文化建设、创建安徽省文明校园等;
3.研究、拟定全校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制度和措施;
4.研究全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重大问题,提出工作方案或解决办法;
5.做好校党委交办的精神文明建设其它方面工作。
二、外事工作委员会
(一)组成人员
主 任:章 尧 廖圣宝
副主任:李 刚 吴金月 郑兰荣 贾贤燕 徐朝阳
成 员:办公室(党办、校办)、纪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外事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研究生学院主要负责人、直属附院行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外事处,主任:外事处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指示,并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拟定或修订全校性相关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等;
2.研究制定学校对外开放合作及外事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等;
3.研究决定重大涉外合作协议、活动、项目等,督促检查重大涉外合作协议、活动、项目等落实情况,并协调处理各类重要涉外事项;
4.监督检查学校外事纪律和涉外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涉外工作。
三、保密委员会
(一)组成人员
主 任:章 尧
副主任:贾贤燕
委 员: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学工部、人武部)、外事处(校友办)、财务处、保卫处主要负责人,研究生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党委主要负责人。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学校保密工作;
2.制定和完善学校保密工作规章制度,确定校级保密重要部门和关键区域;
3.审定并组织落实学校保密工作总体计划和保密工作年度任务;
4.检查和指导各部门、单位的保密工作,研究和解决学校保密工作中的问题;
5.组织开展全校保密工作人员培训,加强对重点涉密人员的教育管理。
四、招生委员会
(一)组成人员
主 任:章 尧 廖圣宝
副主任:李 刚 吴金月 郑兰荣 贾贤燕 徐朝阳
委 员:办公室、纪委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继续教育学院主要负责人,研究生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
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主任:教务处主要负责人,副主任:研究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
2.根据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规模,制定学校招生方案;
3.组织招生宣传、录取、监督等工作;
4.做好招生安全信息保密等工作;
5.协调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和特殊问题。
五、学生工作委员会
(一)组成人员
主 任:章 尧 廖圣宝
副主任:李 刚 吴金月(常务) 郑兰荣 贾贤燕
徐朝阳
委 员:纪委办公室、宣传部、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学工部、人武部)、团委、继续教育学院主要负责人,各学院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专家代表(心理学教研室主任),学生会执行主席。
委员会下设:
1.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设在学生处,主任:学生处负责人;
2.大学生文化艺术中心,设在团委,主任:团委主要负责人;
3.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心,设在宣传部,主任:宣传部主要负责人;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在学生处,主任:学生处主要负责人;
5.大学生征兵工作办公室,设在人武部,主任:人武部主要负责人。
6.学生申诉处理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主任:纪委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副主任:学生处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1.在校党政的领导下,负责学生工作制度、计划的制定、落实和检查;
2.负责指导、协调全校性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艺术教育、文化素质教育和校园文化活动等;
3.负责指导、检查各学院学生工作,解决学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4.开展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和奖励工作,审批受省级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奖励的学生或学生集体;
5.处理学生申诉相关问题;
6.协调全校各学院开展奖、贷、助、勤、补、免等资助工作;
7.组织开展大学生征兵工作;
8.定期向校党政汇报学生工作的情况,请示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学风建设委员会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廖圣宝
副主任:李 刚 吴金月 郑兰荣 贾贤燕 徐朝阳
委 员: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工会、团委主要负责人,各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副主任: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学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
2.总结和推广学风建设经验,指导和推进全校学风建设;
3.具体研究和处理学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4.完成校党政交办的学风建设方面的其它工作。
七、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一)组成人员
主 任:李 刚
副主任:原则上为离退休校领导
秘书长:离退休工作处主要负责人
委 员: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党委、离退休工作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工会、团委主要负责人,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主要负责人,专职委员若干人。
办公室设在离退休工作处,主任:离退休工作处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1.对青年教师和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理想信念、思想道德、民主法制等教育;
2.帮助青年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3.开展调查研究,就加强青年学生教育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4.动员和组织学校离退休老同志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
5.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工作;
6.完成校党委和上级关工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八、财经工作委员会
(一)组成人员
主 任:章 尧 廖圣宝
副主任:李 刚 吴金月 郑兰荣 贾贤燕 徐朝阳(常务)
委 员:办公室、纪委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审计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工会主要负责人。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财务处,主任:财务处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1.审核学校重要经济决策、财务管理制度、收入分配政策等;
2.研究提出利用学校资源、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的初步方案;
3.审核学校年度财务预算草案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学校党委会议审批;
4.依法审核学校各类收费项目及其标准,审核校内有关单位申报的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和分配办法等;
5.审核学校重大支出项目和经济合同(协议),包括房屋场地和设备租赁、经营性项目投资等方面的经济合同(协议);
6.对学校各方面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益性进行分析,对部门和重大项目经费使用效益开展专题调研;
7.讨论研究其它财经事项。
九、体育运动委员会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徐朝阳
副主任:教务处、学生处、工会主要负责人,公共基础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常务)
委 员:办公室、宣传部、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团委主要负责人,二级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公共基础学院,主任:公共基础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组织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
2.审议学校体育工作规划,保障和监督规划落实工作;
3.协调学校各部门、单位间体育交流,引导师生员工参与体育、关心体育,推动全民健身活动;
4.统筹全校体育场馆和设施的使用、维护,对体育场馆和设施的建设提出意见;
5.协调落实学校交办的其它体育工作事项。
十、爱国卫生和健康管理委员会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吴金月
委 员:办公室、离退休工作处、人事处、学生处、审计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工会负责人。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主任:后勤管理处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1.贯彻实施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
3.指导全校公共卫生、师生健康管理工作;
4.制定工作计划,具体布置学校的爱国卫生和卫生管理工作;
5.指导、检查和督促学校各有关部门、单位履行爱国卫生和卫生管理工作职责;
6.研究解决参保后的职工因病困难救助、学生普通门诊费用报销中的疑难问题。
十一、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廖圣宝
委 员: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工会、团委主要负责人。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主任:教务处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1.统筹全校语言文字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校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和管理规定;
2.指导全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标准、语言文字信息标准和语言文字应用情况;
3.指导、检查全校普通话推广工作,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负责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4.指导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十二、档案工作委员会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廖圣宝
副主任:李 刚 吴金月 郑兰荣 徐朝阳
成 员: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外事处(校友办)、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人,研究生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档案工作政策法规,指导学校档案工作;
2.审议学校档案工作规划和相关制度;
3.对学校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鉴定到期档案;
5.研究决定学校档案工作重大事宜。
十三、党建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章 尧
副组长:廖圣宝 李 刚(常务) 吴金月 郑兰荣
贾贤燕 徐朝阳
成 员:党委委员、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离退休党委、学工部主要负责人,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组织部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上级党组织的部署,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在校党委领导下,负责系统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全校党的建设有关工作;
2.制定学校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党建工作制度;
3.协助党委做好学校党建工作考核评比和评先评优工作;
4.统筹学校党的思想建设,负责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等工作;
5.统筹学校党的组织建设,指导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
6.推动学校作风建设,指导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7.指导学校群团、统战、离退休、关工委等方面工作;
8.做好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章 尧
副组长:廖圣宝 李 刚 吴金月 郑兰荣 贾贤燕
徐朝阳
成 员:其他党委委员,党委各部门和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宣传部,主任为宣传部主要负责人,办公室、组织部、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学工部、团委、后勤管理处、保卫处、马克思主义学院为办公室成员单位。
(二)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宣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
2.研究谋划并提出学校年度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定期向党委报告工作;
3.统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包括思想理论武装、新闻宣传、舆论引导、思想政治教育以及各类阵地建设等工作;
4.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重大事件、重要情况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以及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引导或提出处置方案;
5.统筹和指导学校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6.做好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章 尧
副组长:廖圣宝 李 刚 吴金月 郑兰荣 贾贤燕(常务)
徐朝阳
成 员:各处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主任:纪委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1.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2.统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事项及专项工作任务;
3.研究拟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规划、制度和措施;
4.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以及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5.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作风建设等工作中存在的具体事项;
6.做好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六、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章 尧
副组长:廖圣宝 李 刚 贾贤燕(常务)
成 员: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审计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巡察工作办公室,巡察工作办公室与纪委办公室合署,主任:巡察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1.贯彻党中央、省委有关决议、决定,落实学校有关决策部署;
2.研究提出巡察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
3.听取巡察工作汇报;
4.研究巡察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5.向学校党委报告巡察工作情况;
6.研究处理巡察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七、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章 尧 廖圣宝
副组长:李 刚 吴金月 郑兰荣 贾贤燕 徐朝阳
成 员:各处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1.学校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依法治校的法律法规等;
2.统一领导、推进依法治校战略实施;
3.根据学校章程,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提升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4.审查和清理校内规章制度;
5.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6.研究解决依法治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十八、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章 尧 廖圣宝
副组长:李 刚(常务) 吴金月 郑兰荣 贾贤燕
徐朝阳
成 员:其他校党委委员,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巡察工作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学工部)、外事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专班),设在组织部,主任:组织部主要负责人,副主任:人事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由组织部、人事处相关人员组成。
(二)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组织关于人才及海外引进人才(全职引进、柔性引智)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审议学校人才引进、培养、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措施,推进人才工作的体制机制创新;
2.建立健全海外引进人才(全职引进、柔性引智)安全事件应对工作方案;
3.负责制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阶段性目标和主要任务,指导并督促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
4.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人才工作专题会议,或开展专项调研,听取党代表、教(工)代会代表对人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人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5.审议人才招聘年度计划,并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和党委会议审定;
6.指导各部门、单位开展人才引进、培养、使用、交流等工作;
7.推动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
8.研究其它需要审议的有关工作和事项。
十九、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章 尧 廖圣宝
副组长:李 刚 吴金月 郑兰荣 贾贤燕 徐朝阳
成 员: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宣传部、纪委办公室(巡察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校学术委员会主任,校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主任、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校学术伦理与道德委员会主任、直属附院行政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主任:人事处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1.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促进人才开发使用为目的,建立完善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职称评审制度,为客观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制度保障。
2.贯彻落实上级组织关于职称工作的政策,组织指导统筹学校各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3.审议学校教师(实验)系列、附属医院卫生系列等系列职称年度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4.在学校年度教师(实验)系列职称评审中听取各学科组评审推荐意见汇报,指导职称评审工作的开展。
5.研究其他需要审议的工作和事项。
二十、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章 尧 廖圣宝
副组长:李 刚 吴金月(常务) 郑兰荣 贾贤燕 徐朝阳
成 员:各处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
1.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副主任:保卫处主要负责人;
2.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副主任:保卫处主要负责人;
3.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副主任:保卫处主要负责人;
4.信访工作办公室,设在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副主任:纪委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5.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主任: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人。
6.实验室安全(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保卫处主要负责人,副主任:教务处、科研处主要负责人。
7.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保卫处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1.在校党委领导下,负责指导全校的安全稳定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
2.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
3.了解校内安全稳定信息,掌握校内安全稳定动态,作出合理研判;
4.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5.对重大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6.督促全校各部门、单位做好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
7.指导学校信访工作;
8.指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9.指导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10.指导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1.指导学校生物安全工作;
12.做好校党委交办的安全稳定其它方面工作。
二十一、党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章 尧 廖圣宝
副组长:李 刚 吴金月 郑兰荣 贾贤燕 徐朝阳
成 员: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学工部、人武部)、外事处(校友办)、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图书馆主要负责人,第一、第二附属医院党委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落实上级党务公开、信息公开政策的措施;
2.在校党政领导下,指导学校的党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
3.根据保密等规定,审定公开事项;
4.对各部门、单位党务公开、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违反党务公开、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5.研究解决党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十二、学生就业与创业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章 尧 廖圣宝
副组长:李 刚 吴金月 郑兰荣 贾贤燕 徐朝阳
成 员: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团委主要负责人,创新创业学院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有学生的学院党委(党总支)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设在学生处,主任:学生处主要负责人;下设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主任:创新创业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法规,制定学校就业创业工作规章制度;
2.统一领导、协调学校就业创业管理、指导与服务工作;
3.组织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督查、考评及奖励工作;
4.研究解决学生就业创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十三、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廖圣宝
副组长:吴金月(常务) 郑兰荣 贾贤燕 徐朝阳
成 员:办公室、纪委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审计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工会、图书馆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采购管理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主任:国有资产管理处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采购管理政策法规;
2.审核学校年度采购计划(含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原则);
3.审核学校合同管理情况;
4.审核学校年度采购计划完成情况和采购经费使用情况;
5.讨论其它需要决定的事项。
二十四、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章 尧 廖圣宝
副组长:李 刚 吴金月 郑兰荣 贾贤燕(常务)
徐朝阳
成 员:纪委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审计处、工会主要负责人,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行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审计处,主任:审计处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1.指导、协调全校审计工作;
2.研究、制定和审议审计工作制度;
3.制定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4.通报重大审计结果;
5.研究和解决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十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章 尧 廖圣宝
副组长:李 刚 吴金月 郑兰荣 徐朝阳
成 员: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研究生学院、图书馆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办公室,主任:为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决策部署;
2.研究制定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相关制度和工作标准;
3.协调解决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重大问题;
4.指导、督促、检查各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二十六、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廖圣宝
副组长:吴金月(常务) 郑兰荣 徐朝阳
成 员:各处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二级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主任: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1.负责节约型校园建设的领导、协调、宣传等工作;
2.制定节约型校园建设的政策、内容、制度、措施、计划;
3.对各部门、单位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4.研究解决节约型校园建设中的其它具体问题。
《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 皖南医学院关于调整学校各类委员会和领导小组及组成人员的通知》(校发〔2019〕63号)同时废止。
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 皖南医学院
2020年7月31日
皖南医学院办公室 2020年7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