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18〕106号
党委各部门,各二级党组织:
校党委决定:
严玲同志任办公室(党办、校办)机要科副科长;
王夏露同志任组织部(党校)秘书(正科级);
韩平同志任组织部(党校)人事档案室主任(正科级);
侯东晓同志任宣传部(统战部)宣传科科长;
张犟同志任机关党委秘书(正科级);
杨积芳同志任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学生思想教育科科长;
张伟同志任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就业工作管理科科长;
都芳同志任团委秘书(正科级);
王平同志任临床医学院辅导员(正科级);
白桂峰同志任临床医学院辅导员(正科级);
李海莉同志任临床医学院辅导员(正科级);
汪楠楠同志任临床医学院辅导员(正科级);
杜勇飞同志任临床医学院辅导员(副科级);
汪国瑞同志任临床医学院辅导员(副科级);
张未同志任临床医学院辅导员(副科级);
包鹏举同志任麻醉学院辅导员(正科级);
汪玉婷同志任麻醉学院辅导员(正科级);
杨伟琼同志任麻醉学院辅导员(副科级);
明张君同志任麻醉学院辅导员(副科级);
王康淇同志任医学影像学院辅导员(副科级);
周超同志任医学影像学院辅导员(副科级);
吕晓飞同志任口腔医学院辅导员(正科级);
张晋艳同志任口腔医学院辅导员(正科级);
余其柱同志任口腔医学院辅导员(副科级);
张吉玉同志任护理学院辅导员(正科级);
王结义同志任护理学院辅导员(正科级);
叶大鹏同志任护理学院辅导员(副科级);
李健同志任护理学院辅导员(副科级);
王会同志任药学院辅导员(正科级);
张叶明同志任药学院辅导员(正科级);
叶兰同志任药学院辅导员(正科级);
刘书琴同志任药学院辅导员(正科级);
李苹苹同志任药学院辅导员(副科级);
金鑫同志任药学院辅导员(副科级);
晋崇政同志任人文与管理学院辅导员(正科级);
贾光蕾同志任公共卫生学院辅导员(正科级);
李力同志任公共卫生学院辅导员(副科级);
张梦婷同志任公共卫生学院辅导员(副科级);
韩琪同志任医学信息学院辅导员(正科级);
章蕾同志任医学信息学院辅导员(副科级);
王武祥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辅导员(副科级);
陈玲玲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辅导员(副科级);
免去邵峰同志的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学生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以上同志任职均为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
2018年8月29日